研商人走水頭通關流程權責劃分事宜各相關單位均有高度共識決定旅客在料羅水頭上下車船分由縣警局及岸巡總隊負責管制

研商人走水頭通關流程權責劃分事宜各相關單位均有高度共識決定旅客在料羅水頭上下車船分由縣警局及岸巡總隊負責管制
在「人走水頭」政策下,各相關單位權責劃分事宜,經昨日一項會議研商後,決定旅客在料羅與水頭的上下車接駁管制將由金門縣警局負責,上下船過程則由岸巡總隊負責管制。
交通部去年十一月五日經會議研商後,正式開放小三通「專案」申請由水頭進出中國大陸,各單位配合情形雖尚稱順利,但警方與岸巡總隊間對安檢權責劃分始終存有歧異,經過幾次試辦的經驗累積後,縣府昨日再次邀集相關單位進行協商,由主任秘書翁廷為主持。各單位對作業流程及權責劃分均有高度共識,使得會議進行既迅速又順利,十分鐘內即告結束。
根據昨日會議商定的「人員由金門水頭港區通關作業流程與權責劃分」部分條文修正案,主要針對第二、第四與第七項內容,經討論通過後,未來料羅港與水頭港旅客上下車管制將由縣警局支援,權責歸屬另行研議。水頭碼頭的旅客上下船部分,則仍由岸巡總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