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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土地歸還近半無法如願周姓民眾依程序取得權狀但被告上法院向縣府陳情李縣長重視要求相關部門深入瞭解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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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依安撫條例受理民眾申請歸還土地或依時效取得所有權的八千多件個案,不僅近半數無法順利歸還或取得,甚至已依程序取得權狀的民眾,還被告上法院要求塗銷所有權,引起民眾不滿,昨日即有周姓民眾前往縣府陳情。縣長李炷烽對此極表重視,將儘速要求相關單位調卷瞭解事實真相,並協助民眾解決。

金寧鄉一位周姓民眾昨日上午持著一份民事起訴狀前往縣府陳情,正巧碰上張貼選舉公告的縣長李炷烽,周姓民眾立即出示該份起訴狀向李炷烽陳情,希望獲得縣府的協助。

周姓民眾指出,依安撫條例申辦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時,已按照了所有程序,也順利取得土地所有權狀,卻於日昨接獲法院起訴狀。根據起訴狀的描述,遭起訴的八位當事人,所遭遇的狀況大同小異,都是經歷了一年的公告期限未有任何人或任何單位提出異議,地政局遂依法發給土地權狀,不料縣府卻逕行向法院提起告訴,要求註銷這些當事人的權狀。周姓民眾氣憤地指出,如果不是自己的土地絕對不會出面申辦補登記,更不可能竊佔「國有」土地。更令人氣憤的是,辦理補登記過程中,部分個案已經調處小組辦理調處,認為申請人之申請有理,縣府相關單位既然「不按牌理出牌」,又何必虛設調處小組?以致出現「一府兩制」前後矛盾的結果。周姓民眾指出,類似的個案相信不在少數,希望縣府設法協助解決。

事實上,根據地政局公布的資料顯示,民眾依據安撫條例申請土地歸還的案件共有八千七百八十七件,其中僅四千多件公告期滿完成發狀。不過公告期滿拿到了權狀,並不代表一切程序都已告終,倘若「土地權利關係人」就其權利有爭執時,「調處」只是處理的辦法之一,且與「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所稱之「調處」不同。換言之,民眾即使經調處程序取得所有權,但「權利關係人」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且「亦難謂其起訴為違法」。昨日陳情民眾所遭遇的就是這種狀況。

李炷烽在聽取陳情內容後認為,單就目前所見的事實而言,縣府相關部門的作法確有可議之處。李炷烽說,陳情個案當中,民眾申請登記面積都在二百平方公尺上下,按照金門的民情與習俗來推斷,這種位於村莊週邊的土地,若非自己所有,通常不會有人敢冒名去補登記。不過李炷烽也強調,個案的實際情形仍須調閱相關文件後才能得知,將儘速要求相關部門調閱卷宗,就事實進行深入瞭解。如果應該屬於民眾的,就該儘速還地於民,以免不當的行政處分或措施引發民怨。

此外,周姓民眾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的申請案審查進度亦相當關切,李炷烽特別向他解釋目前遭遇困難。李炷烽指出,國防部在審查過程中,一再要求當事人提出「證據」,但戰地政務期間民眾若遭受任何損失,大多敢怒而不敢言,又有誰敢出面要求撫卹?更遑論保留或蒐集相關「證據」。為了解決這個難題,縣府刻正推動各鄉鎮設置「調查小組」,就申請案的相關事實據實進行調查,希望加速軍勤條例申請案的審查腳步,也提醒地區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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