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時調整易肇事時段與路段加強路邊稽查縣警局:三月份交通事故明顯降低

適時調整易肇事時段與路段加強路邊稽查縣警局:三月份交通事故明顯降低
鑑於本(九十一)年二月份交通事故發生件數、死傷人數仍居高不下,縣警局局長張蒼波要求所屬,適時調整加強易肇事時段與路段路邊交通稽查勤務,上(三)月交通事故件數計十九件,較二月份三十四件,明顯降低,為減少地區事故發生,張蒼波強調仍會賡續加強日間執法及防制作為,以「少事故、零死亡、無受傷」為交通工作努力的目標,將地區交通事故減至最低。
今年二月份交通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仍居高不下,為防制地區交通事故發生,縣警局依據該局所訂頒之「加強交通指揮疏導工作細部計畫」落實執行外,並根據交通事故易肇事路段、時間、肇事原因等統計資料,自三月份起適時調整勤務時間、方式,並加強日間防制車禍作為,及交通稽查取締違規。
縣警局針對易肇事原因之動態違規,如酒後駕車、超速、無照駕駛、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砂石車違規、闖紅燈、轉彎不當、爭道行駛、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開車駕駛及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撥打行動電話等影響行車安全之違規行為,加強路邊稽查取締勤務,三月份交通事故發生件數為十九件,二月份有三十四件減少十五件。
在死亡人數比較,各一人死亡;而受傷人數三月份有十三人,二月份有十五人,減少二人,至於發生件數、受傷人數均明顯降低,數字顯現警方防制車禍之策略及作為已然奏效。
而三月份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駕駛疏失」十一件、占百分之三十,「應減速未減速」及「未保持安全距離」各六件、各占百分之十六,「轉彎不當」三件、占百分之八。
肇事地點仍以叉道十二件、占百分之六十三,直道五件、占百分之二十六,彎道一件,占百分之五。肇事時段依序為「十六時至十八時」四件、占百分之二十一,「八時至十時」及「十四時至十六時」各三件、占百分之六,「十時至十二時」、「二十時至二十二時」及「二十二時至二十四時」均為二件、各占百分之十一,「六時至八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及「十八時至二十時」各一件、占百分之五,仍以日間八時至十八時發生十三件,占總件數百分之六十八為每日主要肇事時段。
肇事車種則以小客車十七件最高、占百分之四十六,機車十三件、占百分之三十五,受傷最多者為機車九人。
而三月份各隊所交通執法件數總計取締告發七百六十六件,包括酒後駕車二十七件、無照駕駛五十九件、超速行駛八十四件、砂石車違規五件、未戴安全帽五十二件、未繫安全帶十七件、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一件、其他一般違規五百二十一件。
張蒼波指出,雖然三月份交通事故件數、受傷人數有降低趨勢,警局仍會持續要求交通隊及各警察所加強日間之稽查取締作為,並賡續執行「安程專案」及酒測勤務。他並表示,夜間交通執法密度決不因日間勤務加重而有所稍減,仍將賡續結合巡邏守望勤務,加強防制車禍作為,並運用固定式、移動式超速、闖紅燈自動照相機,全面加強夜間超速及闖紅燈等違規行為,以「少事故、零死亡、無受傷」為交通工作努力的目標,將地區交通事故發生件數及死傷人數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