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下月起可上網查詢所得資料資料不想上網或分戶提供者應於十五日前通知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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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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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綜合所得稅五月申報,納稅義務人可於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間,透過網際網路或親赴各地區國稅局查調九十年度所得資料,惟若主張所得資料不上網或分戶提供者,須於限期內通知稽徵機關。
北區國稅局表示,五月份提供查詢之九十年度所得資料,係以扣繳義務人依規定於九十一年一月底前彙報稽徵機關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為限。並由電腦系統結合上一年度納稅人申報之稅籍資料及戶籍資料先行整理歸戶,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扣免繳所得資料併為一戶提供查詢。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因與其配偶分居或有其他特殊情形,得以下列方式之一通知稽徵機關不將其扣免繳所得資料上網或將其本人與配偶之所得資料分戶提供:
一、納稅義務人以書面通知者,應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五日前,將所得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事由,寄(送)達戶籍所在地稽徵所,以作為其扣免繳所得資料不上網或分戶提供之依據。
二、利用網際網路通知者,可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前以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戶籍所在戶口名簿戶號,進入網路報繳稅網站(網址:www.itax.com.tw)登錄資料。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之所得資料,如不上網或分戶提供,須於限期內通知稽徵機關。又由於扣繳單位可能於一月份辦理扣繳申報後,事後有改正及納稅義務人可能還有其他所得資料,因此,僅能作為所得稅申報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所得資料,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