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門歲入短收額度吳成典盼中央挹注提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發布日期:
記者: 本報/綜合報導。
點閱率:772
字型大小:

縣籍立委吳成典鑒於金門地區於菸酒專賣條例廢止回歸菸酒稅制之後,將因喪失公賣利益收入、繳納菸酒稅而使金門縣政府實質短收歲入二十二億元,對金門地區之縣務運作、社會福利及發展建設造成莫大的衝擊,此歲入短收之額度對中央整體預算雖無足輕重,惟對金門地區而言卻攸關人民福祉,事關重大。吳成典爰考量金門地區之特殊歷史因素及長期以來因軍事管制造成地區產業發展嚴重傾斜、倚賴酒類生產之背景,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之原立法意旨與第三十八條之一之規定,修正本法第八條第四項。案經朝野立委連署後,於昨(一)日送達立法院議事處。

吳成典在所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中明白指出:菸酒盈餘收入歷來為金門縣最大宗財源,佔地方歲入預算百分之四十以上。以金酒公司九十年度產銷金酒一仟三佰五十萬餘公升計算,營業收入七十七億九、四○○萬餘元,繳納公賣利益十五億餘萬元,盈餘約三十八億元;另加「專賣制度」施行期間,地區每年銷售金酒及公賣局所產菸酒,分配公賣利益三億二仟萬元,合計盈餘約四十億餘元,挹注金門地區硬體建設、社會福利,對金門縣務之推行運作,人民福祉之照護備賴於斯。

然自九十一年元月一日起菸酒專賣條例廢止,菸酒稅法同時施行,以金酒公司前項產銷數量,估計今年開始須繳納菸酒稅二十五億元、營業稅三億五仟萬元、營所稅四億元;另須依法繳納土地稅、房屋稅等,全年合計約三十三億元。而「專賣條例」廢止後,過去因銷售金酒及公賣局所產菸酒可得之公賣利益隨之消失,致使地區實質短收二十二億餘元。縱然菸酒稅法實施後,九十一年度金門可獲配八億八仟四佰三十萬餘元,全年仍將短收十三億元,何況依今年菸酒稅之實質分配金額,截至目前為止亦僅實收四千餘萬,全年預估仍將短收,如此對金門縣財源籌措造成嚴重打擊,財政將立即陷入困境,社會福利政策難以推行,公共建設計畫勢將停擺;允宜儘速依財劃法第三十八條之一中:因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措替代財源之相關規定謀求解決之道,設法挹注。

吳成典復表示:依其修正案,將金門及連江縣菸酒製造業者,按其所繳菸酒稅額百分之八十五分配各該縣,以金酒公司九十年度產銷量為例,應繳菸酒稅二十五億元,可分配金門縣二十一億二、五○○萬元,約相當菸酒稅法施行後所造成之短收數額,意即彌補專賣體制時之收益,符合財劃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立法精神,並以彰顯鼓勵離島地區創造進取,發展產業與建設地方,以期能財政自主,減輕對中央之依賴。

吳成典所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亦事先向與金門縣長李炷烽交篤的現任行政院秘書長李應元交換過意見;李秘書長亦善意回應表示:為期落實總統指示「地方能做的事,就讓地方政府做」的政策原則,決定將「權」、「錢」、「人」下放地方,以貫徹地方財政自主及兼顧全國資源有效配置目標,目前已組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專案小組」積極展開財劃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之修正草案工作。至於吳委員所提之卓見,已轉請財政部審慎研處中。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