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即日起受理申請預定錄取二千五百人
今年度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五月二十四日止,凡民國七十一年次(含)以前出生有履行兵役義務尚未徵集入營的役男,得依其意願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今年替代役類別包括社會治安類、社會服務類及其他類,其中又分警察、消防、社會、環保、醫療、教育服務、司法行政、文化服務、體育役及外交役等十種役別,預定錄取二千五百人,如申請人數逾核定員額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服替代役資格。
依替代役實施條例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的規定,具國家考試及格取得專長證照或自志願服務法公布施行後,從事志工服務相關項目滿一年且服務時數達一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得優先甄選。如役男因家庭因素須返家照顧或因宗教信仰達二年以上,且其心理狀態不適服常備兵役者,也可以依法申請服替代役,且得免參加抽籤,使兵役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