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議員要求取締與勸導並重
縣議會定期會警察局業務報告中,議員要求警局加強刑案的偵破、交通執法工作應取締與勸導並重,並貼上大字報期許重視治安防制工作,營造安寧的社會。
縣議會昨日警察局業務報告,局長張蒼波率相關主管到會列席備詢。
戰地政務時期,因涉賭案遭到撤職的社團職員,現正爭取復職,議員蔡水游、楊應雄都表達關心,一致希望縣警局應提供相關案底資料,以利於該批人員爭取權益。
議員楊應雄指出,警局在逮捕人犯時,對於現行犯與準現行犯的認定應作界定,他也舉例去年六月間警局刑警隊在非現行犯又無搜索票的情形下,強制將民眾人車拘押,雖事後民眾未提起告訴,但此種莽撞的行為,就是執行公權力的瑕疵,他強調贊成執行公權力維護社會公理正義,但在執行公權力必須考慮民眾的人權。
刑警隊長翁宗堯也說明當初警局是配合金門地檢署執行公權力。
議員張光海對於警局業務報告所列的犯案率,希望警方加強刑案的破案率;另對於數日前檢調憲單位聯合破獲金門最大宗的毒品走私案,地區警政人員卻無法事先掌握,議員張光海質疑是勤務部屬或指揮系統出了問題。
他並指出,小額貿易走私始終無法杜絕,但警方依法辦案,尤其要謹慎處理,講求證據,在沒有確切證據前,絕不能任意抓人。
他也指出,業績要求是企業經營的作法,治安單位不應過份強調績效;希望警方平日應做好社調,提供檢調單位,否則就像他在此次選舉期間,有部份助選鄉親被地檢署隨意傳訊,造成人心惶惶,在一切講究科學辦案的現在,實在是一大諷刺。
李沃士指出,前不久警方在執行一些市場交通道路整頓工作,讓商家一時之間無法適應,雖然肯定警局的執法績效,但希望警方在執法工作推行之前,應先作中立的規劃,加強宣導,給民眾更多的緩衝期;李沃士也認為市場規劃管理應請建設局或鄉鎮公所就權責做出適當的規劃管理,以免產生一些不必要的衝突與誤會。
小三通以來兩岸犯罪增加,他也希望警局透過管道加強與大陸相關單位聯繫,共同打擊不法犯罪。對於縣府訂定查緝仿冒金酒的獎勵作法,李沃士也期盼能為員警值勤查緝偽酒帶來激勵作用。
關於警方執行酒測工作,議員董東漢與李沃士均提出看法,董東漢說,曾在之前會期內,作成警方執行酒測工作應在晚上十時以後,並儘量以勸導代替取締,希望警局應徹底落實。
李沃士也認為警方執行夜間酒測勤務,要考量地區的特性,盡量不要太早。
董東漢也表示,警方對於戶政查報,應注意合法性,不要泛政治化,一看到台灣遷來的人,就直覺認為與選舉掛勾。
議員許玉昭表示,警方在執行清道專案、掃除路霸、酒測、臨檢勤務時,值勤技巧需再做加強,以避免警民糾紛。警力有限,民力無窮,他希望警局持續輔導各村里成立巡守隊,尤其是靠近海邊的村莊更為重要,同時要適度補助充實巡守隊的裝置配備。
警方值勤的態度與配備。昨日議員許華玉提出質詢,他說,不久前警方在執行莒光路清道專案,民眾就傳出三個警員打百姓的說法,警方在執行勤務,一定要注意執法態度,而值勤也要注重服裝儀容,帶齊相關配備。
許華玉也要求警局儘速改善前往水頭碼頭下坡轉彎處的危險路道改善工程,在宏玻陶瓷廠往水頭方向加裝定點測速器,以維持行車安全。
副議長許永鎮認為市場規劃應屬縣府或鎮公所建管單位職權,警局應盡量將權力交到鄉鎮公所,檢警查賄選在蒐集資料作法與過程上有瑕疵,會造成民眾人權受傷害。
下午議程中,議員陳玉珍在質詢縣警局局長張蒼波時,也點名警局刑警隊長翁宗堯、金城警察所代所長莊振嚴、港警所所長陳必勇上報告台,並在縣府官員列席座前貼上書有「萬年一任我警長、警察帝國山大王、罰單開了千萬張、刑案破了00件、警局門前真丟人、台銀一槍不復返、金信大樓蒙面盜、至今仍然沒看到、道路臨檢千萬道、歹徒在那不知道、殺人放火搶銀行、金門犯罪好天堂」大字報表達訴求。
她質疑縣警局八十七年曹義國命案、八十九年的台銀東門分行搶案、九十一年金信大樓婦女被搶案,案案破不了,究竟是人力不足或裝備缺乏。她說,警局臨檢頻繁不斷,罰單很會開,刑案無法破,在家在外都不安全。
她也引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中規定,質疑金城警察所門前廣場停車違反法規,卻取締民眾在門前停車,形同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張蒼波答覆指出,警局辦案有盡力,但破案需講求證據,所提三個案子,警局都有成立專案小組努力破案。翁宗堯也強調破案必須證據充分。張蒼波並表示,警察取締違規停車與清道專案以妨礙道路為取締對象,他強調金門治安與交通安全都是警察的責任,執行交通臨檢是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小三通以來,金廈船隻往來日增,對於水頭碼頭的人車交通與維護,議員洪成發甚表關心,他希望警方著手研究是否在水頭碼頭籌設港警所分駐所、取締交通違規盡量以勸導為主。另外,對於水頭港的環境維護,階梯生青苔、停車場積水,他也希望相關單位重視整治,停車場以瀝青封層,方便往來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