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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在交通要道懸掛標語呼籲民眾不用免洗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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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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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在交通要道懸掛標語呼籲民眾不用免洗餐具

環保局在交通要道懸掛標語呼籲民眾不用免洗餐具

七月一日起,購物用的塑膠袋、塑膠類或保麗龍材質的餐具,將在部分場所限制使用,本縣環保局昨日起在地區各重要路口懸掛宣導標語,呼籲民眾「多利用環保購物袋、少用塑膠袋,不用免洗餐具、永保健康環境」。

環保局表示,第一批限制使用購物用的塑膠袋、塑膠類或保麗龍材質餐具,將自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對象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事機關(含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及公立醫療院所,凡是在以上場所經營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販賣業務之機關、事業機構或民間業者均列入第一批管制對象。

凡屬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未依該公告規定辦理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實施方式為凡是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或聚氯乙烯(PVC)等成分,經由吹膜、壓延或擠壓加工成型,且厚度未達○‧1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不得提供,厚度達○‧1公釐(含)以上者不得免費提供。

但下列四種方式之購物用塑膠袋不受限制仍可繼續使用:一、以商品型式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二、直接盛裝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者。三、於工廠製造包裝產品者。四、盛裝醫療院所之藥品者。

至於塑膠類(含發泡聚苯乙烯,即保麗龍)免洗餐具包括杯(不含杯蓋及盛裝飲料紙杯之封膜、杯座)、碗(不含碗蓋)、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等,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均不得提供。但以這些免洗餐具裝填食物後,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不受限制仍可繼續使用。

環保局希望民眾共同保護我們的地球,雖然限制使用初期可能會有所不便,但是從資源永續利用的觀點要減輕地球的污染負荷,以限制使用的手段來逐步改變民眾拋棄型的消費型態,是未來環境保護必定要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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