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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國等四名台籍男子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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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本報/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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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會同金門岸巡總隊查獲台籍李政國等四位男子涉嫌搭乘金門籍「宣洋號」海釣船,未經許可前往大陸旅遊,返程並夾帶寶特瓶裝之液態二級毒品「美沙冬」,李政國、許正賢經傳訊到案,邱義祥也由刑警隊員赴屏東拘提來金,另一位郭姓男子未到案,警方將發佈通緝,全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警方指出,台籍李政國(六十八年次、高雄市)、郭姓男子(未到案)、許正賢(六十五年次、高雄市)、邱義祥(五十六年次、屏東縣)等人涉嫌於日前經友人介紹搭乘金門籍「宣洋號」海釣船,未經許可前往大陸旅遊,返程時四嫌均夾帶寶特瓶裝之液態二級毒品「美沙冬」,當場被刑警隊會同岸巡總隊查獲。

刑警隊長翁宗堯於日前接獲線報,有台籍人士利用海釣名義由金門搭船出海,實際上係赴大陸旅遊,並有夾帶違禁毒品情事,隨即展開偵辦,經長期監控鎖定特定船隻後,報請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林圳義指揮偵辦。在李等四嫌搭乘「宣洋號」海釣船返回新湖漁港,每人手中均提有兩瓶雪碧汽水寶特瓶,內裝綠色液體,金門岸巡總隊隨即實施安檢,並將不明液體交由刑警隊幹員進行初步檢驗,但由於該毒品甚為少見,一般檢驗劑無法立即檢驗初期成分,林檢察官隨即指示經李嫌等同意先行採取樣品送往刑事警察局檢驗,檢驗結果證實渠等所持有係二級毒品「美沙冬」,渠等所攜回之毒品合計總重量四公斤。

警方經過初步調查,李、許二嫌均主動到案說明、郭嫌經通知二次均未到案、邱嫌則經刑警隊派員前往屏東縣東港將渠拘提到案,經警方詢問結果,渠等均辯稱幫友人攜帶養肝茶,並不知為毒品。由於渠等供詞疑點甚多,警方審酌相關證據資料並不予採信,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邇來金門地區連續查獲兩岸走私運毒案件,警察局局長張蒼波非常重視此一狀況,因此指示刑警隊針對此類案件加強佈線查緝,尤其在「六三禁煙節」期間,為查緝毒品及宣導防制毒品重點期間,警察局將全心投入防制毒品危害工作,確保地區治安環境。

據了解「美沙冬」一般用於海洛因中毒者之抵癮劑,也有用於解除癌症末期病患之嚴重疼痛,是管制類第二級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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