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會定期會議員細審縣府法案逐條研討三讀通過本縣九十年度總預算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案等項法案
金門縣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定期會昨日三讀通過本縣九十年度總預算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案,及「金門縣村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自治條例」等三項法案。議員針對縣府各項預算案與法案仔細審酌,並要求縣府單位落實執行。
縣議會定期會昨日進行「審議本縣九十年度總預算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案、審議縣府法案」議程之二、三讀會議程。大會由議長莊良時主持,縣長李炷烽率縣府各局室處一級主管及附屬單位主官等列席備詢。在會中議員對於縣府動支第二預備金預算案與三項法案內容深入瞭解,也要求縣府官員上台就法案內容提出說明。
關於「金門縣村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自治條例」法規案。議員李沃士對於條文中第五條「無集會所之村(里),得借用學校及其他公共場所舉行村(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學校及公共場所負責人應予優先借用。」部份提出瞭解,並希望民政局應與教育局加強橫向聯繫與協調,以免屆時衍生場所借用的問題。
對於「金門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草案,議長莊良時針對當中條文第六條「輸入或攜帶大陸商品或服務進入國內之企業經營者,視為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提出質疑,他認為,民眾在街上買的大陸貨是否受到該自治條例的保護,如果出了問題,又該找誰賠償。
縣府消保官吳榮章指出,只要找得到販賣的商家或負責人,檢查認定出責任歸屬,仍應負起賠償責任。
議員楊應雄指出,市售的大陸貨,民眾明知不可買而買,買了出問題,全由業者或商家負責是較不公平的規定,他認為該條文應暫予保留。
吳榮章說,該條文的訂定是居於消費者立場,考量法律的完整性。
議員洪成發認為,小三通實施至今,小額貿易尚未除罪化,該條文的訂定似無必要,他堅持將該條文保留。
議員王再生說,小三通已通,但對於市售大陸貨物檢驗尚未正常運作,縣府應組成聯合小組,針對市售大陸貨品每月進行檢查,公告檢查不合格的食品或物品,讓消費者知道,並將不合格的物品沒收銷毀,以兼顧消費者的權益與健康。
副議長許永鎮認為,該項消保條例係延續國內、國際的消保潮流,但地區自治條例的訂定尤其必須考量地區的特色與民眾的需求,該條文有必要審慎考量。
議員李沃士對於地區訂定消保自治條例的必須性及推動執行上是否有困難,對地區發展有何成效與意義提出質詢。
稍後,議長莊良時也綜合議員意見,將第六條條文暫予保留,餘皆照案通過。
昨日三讀通過的四項縣府提案中,除「金門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草案。條文中第六條保留外,其餘皆照案通過。包括:
審議制定「金門縣村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自治條例」法規案。
審議本縣九十年度總預算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案。
審議「金門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草案。
審議「金門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由於原訂今(七)日議程,「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審議縣府法案」議程已於昨日完成,在昨日的大會中,也通過將今日議程變更為「蒐集資料」,而十日議程為審議縣府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