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管局大幅放寬大陸人民申請至金馬地區流程吳成典爭取獲善意回應
縣籍立委吳成典日前致函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取消在旅行證影本上加蓋「本影印本不得持憑入境」之章戳,以方便金門地區大陸新娘可經由廈門│金門往返,並將旅行證正本寄達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金門服務站,方便大陸新娘入境查驗之用。該案獲得入出境管理局善意回應後,於昨(廿五)日又針對「有關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停留或活動,且來臺地址為金門、馬祖,需以小三通方式進入金門、馬祖者,發給旅行證或入境證之處理方式」進一步致函吳成典委員,大幅放寬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至金馬地區之流程。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致函吳成典委員函中指出:金門浯江輪渡有限公司申請增闢金門-廈門固定航線案,交通部已原則同意所申請之固定航線;大陸地區人民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或「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規定,申請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且其來臺地址為金門、馬祖,除仍可依規定由香港機場辦事處或澳門事務處換證來臺;如欲以「小三通」方式進入金門、馬祖者,其發給旅行證或入境證之方式,調整為(馬祖尚未公告,惟日後有定期航班,比照適用):
一、收件處理:入出境管理局局本部、各服務處及金門、馬祖服務站收件人員,對於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探親、探病或奔喪案件,其來臺地址為金門或馬祖者,如欲循「小三通」方式入境者,請代申請人於旅行證申請書「所經第三地區欄」註明經「金門」或「馬祖」。並請收件人加蓋(27-金門料羅港」章戳。
二、證件核發:
??旅行證或入境證正本、影本領證方式地點,該局已統一增設代碼完竣,提供承辦人員於審查通過後,在申請書上加蓋;該局資處中心據以登錄發證。
??該局發證室將旅行證或入境證正本,逕寄金門或馬祖服務站,旅行證或入境證影本發予代申請人;惟於影本所加蓋之「本影本不得持憑入境」章戳,改加蓋「本影本得於金門或馬祖換證查驗入境」章戳代替。
??已核發之旅行證正本或入境證及居留(定居)證副本,持上述證件申請變更地址為金門、馬祖者,得逕由更正櫃檯辦理;若持上述證件影本申請變更地址為金門或馬祖且要求變更領證地點者,請其重新提出申請並繳回該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