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將招考環保臨時工三十名本月卅日公開甄選
金門縣環保局辦理九十一年度環保臨時工甄選,預定共將招考三十名,甄試日期於本月三十日假金門縣環保局辦理,歡迎符合資格民眾今(二十六)日起至二十七日上班時間內向金門縣環保局(金城鎮民生路七號七樓)報名參加。
環保局這項招考的甄選類別及名額,其中環保臨時工正取三十名,備取三十名;廚餘及資源回收清運人員正取十名,備取十名。環保業務人員部分,環境維護人員正取一名;推動資源回收人員正取八名;宣導限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人員正取一名;合計正取十名,另備取十名。
至於工作性質,環保臨時工負責清掃街道、疏通溝渠、除草、淨灘、隨車清運垃圾、環境整頓、廣告物拆除、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等工作。廚餘及資源回收清運人員負責廚餘車及資源回收車車輛駕駛、廚餘收集及清理廚餘桶、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等工作。環境維護人員負責調查病媒蚊指數,施放環境用藥等工作。推動資源回收人員負責配合回收各項事宜,協助廢車查報、張貼、移置,於設立之回收站辦理回收認証等工作。宣導限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人員負責辦理列管對象宣導巡查、資料整理建檔等工作。
關於工作待遇方面,環保臨時工,依業務計畫按日支給報酬,每日新台幣七五○元。廚餘及資源回收清運人員,依業務計畫按日支給報酬,每日新台幣九○○元。環保業務人員,依業務計畫按日支給報酬,每日新台幣九○○元。僱用期限自本九十一年七月上旬起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名日期自六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止)。報名地點金門縣環保局(金城鎮民生路七號七樓)。報名採親自報名。
另外,報名資格部分,其中一般資格為設籍金門縣之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男須役畢或准免服役者。年滿十八歲以上,六十歲(足歲)以下,身心健康,體力能勝任環保有關工作,思想純正、品行端正、服務態度熱忱且無不良素行嗜好及紀錄者並志願為環保犧牲奉獻之理念者。年齡計算基準日為九十一年六月卅日。臨時環保人員需符合一般資格。
而廚餘及資源回收清運人員除符合一般資格外,另應具備下列資格:國中(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應具有職業小型車(含)以上駕駛執照且無不良肇事紀錄。環保業務人員除符合一般資格外另應具備下列資格。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需具有普通小型車(含)以上駕駛執照且無不良肇事紀錄。
報名時應填寫報名表二份(報名表如附件,可自行以A4影印紙影印),並附貼最近半個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二張。並應繳交國民身分證、兵役證書(或免役證明)。普通或職業小型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學歷證件。相關證照、工作証明、低收入戶證明。以上證件均需送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後歸還;如因故無法繳送正本,得於甄試當日繳送補驗。
環保臨時工、廚餘及資源回收清運人員甄選項目,第一階段為技能測試(體能測驗、割草機使用等細節另訂)占百分之六十。第二階段為口試(環保常識及理念等)占百分之四十。
臨時外勤業務人員甄選項目,第一階段為筆試(資源回收垃圾分類病媒防治等)占百分之六十。第二階段為口試占百分之四十。
甄試成績以兩階段加總為計算成績。加分部份,曾任該局及鄉鎮公所臨時工、永續就業工作人員、縣府一般行政科及清潔衛生科等表現優良者且無不良紀錄應由服務機關出具証明,最高加三分。專科畢業加二分,大學以上畢業加三分。低收入戶者加三分。
甄試日期於本月三十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起(依序號唱名三次不到,視同棄權),假金門縣環保局辦理。錄用則按成績高者依序錄用之(錄取人員經通知次日起三日內應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棄權),備取若干名,有效期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未通知遴用則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