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實施菸酒管理新制菸酒牌已廢止縣府籲未續營業者應速註銷營利事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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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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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新制實施後,依據舊制核發、俗稱的「菸酒牌」已經廢止,縣府特別提醒地區業者,倘若廢止後並未繼續營業者,應儘速申請註銷營利事業登記證,以維護自身權益。
縣府昨日發佈新聞稿指出,金馬地區因非屬「台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適用區域,戰地政務終止前菸酒仍屬管制物資,不得自由輸銷台灣,戰地政務終止後為期菸酒管理之事權統一,財政部乃依據「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規定,訂定了「金門馬祖地區菸酒產銷與管理辦法」,將金馬地區菸酒產銷一併納入管理。縣府則依據該管理辦法訂定「金門地區菸酒零售管理規則」,做為地區菸酒管理之執行依據,並憑以核發菸酒許可執照,亦即俗稱的「菸酒牌」。業者則憑菸酒牌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後,始得經營菸酒之販賣。
縣府指出,政府為因應經濟自由化、國際化,自今年元旦起施行菸酒管理新制,同時廢止原有之菸酒專賣制度,一切回歸市場價格自由機制,物資處則於日前公告廢止菸酒許可執照。縣府指出,如果地區業者在菸酒許可執照廢止後已不再繼續營業,應儘速向縣府建設局申請註銷營利事業登記證,否則登記之營業地點將以稅額較高之營業用房屋稅進行課稅,提醒業者特別注意。縣府並指出,業者只要註銷營利事業登記證後,即可適用稅率較低之住家用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