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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召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督導會報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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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召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督導會報

縣府召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督導會報

縣府昨日召開本縣九十一年第一次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督導會報,副縣長楊忠全要求相關單位加強協商、全力配合,並強化宣導防治教育,以落實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政策與推動。

首次召開的地區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督導會報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起在縣府舉行,由會報召集人副縣長楊忠全、副召集人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委員兼執行秘書社會局長張金成、委員警察局長張蒼波、地方法院少年保護官翁正義、秘書室主任李錫回、家扶中心代主任林玉真出席,另會報組長社會局課長蔡世舜、組員蕭天沛、姜慧人、李曉雲等會務人員列席提出報告。

會中也就承辦單位提出的三項提案提出討論以達成共識,其中,提案「建請各相關單位落實訂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之教育宣導等防治辦法並加強事項宣導。」,決議請縣府通函地區各國民中、小學、金門高中、金門農工職校,加強該項教育宣導;並請各相關單位訂定防治辦法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列為重點教育宣導,並於各項活動或研習加強事項宣導。副縣長楊忠全認為該項防治辦法係屬社會性重點工作,不分行政系統隸屬關係,相關單位應全力來宣導推動,他也裁定社會局應與教育局研擬更具體活動與宣導內容。

關於提案「建請檢警單位加強查察取締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上﹃網咖﹄從事﹃上網援交﹄等事件,以減少案件的發生。」,縣警局局長張蒼波指出,警局規劃「春風專案」於每天晚間十二時以後,針對十八歲以下之未成年青少年仍逗留在外,或出入不正當場所實施勸導,目前地區十四位中輟生警局列為勸導與輔導的重點對象,但加強宣導教育,防患未然,才是較為有效的辦法。地方法院少年保護官翁正義指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中第三條規定,對於少年晚間十一時以後仍在外逗留,任何人均可請求檢察官、法官、警察等公權力執行單位予以勸導。

社會局長張金成認為可由委員會決議,再由教育局與社會局共同編列預算來執行加強宣教工作。

會中並決議請檢警單位依法加強取締查察取締並配合是項法令宣導。

至於提案「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十二、三條規定,縣市主管機關應設置或委託民間機構設立關懷中心、緊急收容中心、及短期收容中心,縣府尚未依法正式設立是項中心,建請討論。」案。

社會局長張金成指出,社會局原編列七十七萬元預算在該址整修費用,但被刪掉,他也建議由警方加強對於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之巡邏。

張蒼波認為,關懷中心或緊急收容中心的設置應採獨立預算方式編列,並將該項條例的依據列入提案之說明欄內,以利預算的爭取。

主任秘書翁廷為認為,該項預算如納入社會局概算來編列預算恐怕不容易通過,應擬定一個業務計畫,採約聘僱方式雇用人員較為可行。

會中也決議,雖然受限於縣府總員額影響,但基於永久性考量,也建請人事單位能依法令規範與業務執掌擴編或依約聘僱方式提供專業人力辦理專責業務,以提供完善的服務品質;而在正式編制或專業人力、場地尚未配置成立前,依目前模式結合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暫合併設立是項關懷中心、緊急收容中心及短期收容中心,提供是項收容安置服務。

副縣長楊忠全指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工作,必需社會局、警察局、教育局並結合縣府以外各團體或單位共同努力,當前重點工作除了加強宣教外,也應盡快設立專責人員來加強推動相關業務,以讓該項工作的推動更為具體化。

昨日會中並由會報召集人副縣長楊忠全頒發委員證書予出席的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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