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合格教師聯合甄選決定另增加備取十名
針對本縣九十一學年國小合格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甄選,其中,有關甄選錄取順序及原則,昨經甄選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研討確定,合格教師部份,正取名額不變,另增加十名備取名額。
「國小合格教師甄選錄取順序及原則」:
─先就切結志願赴小金門任教者加計分數後,優先錄取成績最優前五名,分發小金門服務。若經錄取而不願赴小金門服務者,即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餘依報名參加「一般地區教師」甄試原始總成績最優者,依序錄取二十名。(已被錄取小金門教師者,本項不再列計)。
─最後就報名參加「偏遠地區教師」甄試原始總成績最優者,依序錄取五名。(已被前兩項錄取者,本項不再列計)。
─合格教師甄選增加備取十名。
※甄試總成績相同時,則先比較「教育專業科目」成績;「教育專業科目」成績亦同,則比較「國語文」成績;若前二項再相同者,則比較「教學演示」成績,以決定先後順序;若前列各項成績皆無法區分之下時,則由甄選委員會公開抽籤決定之。
「國小代理代課英語教師錄取原則」:─「英語教學演示」時間五至八分鐘,受試者需備妥A4簡案一式四份,並於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或七月二十三日上午試教當場繳交;單元內容由演示者自訂。
─「英語教學演示」以六十分為最低門檻,未達此成績者,一律不予錄取。
─英語科代理代課教師預定錄取二十名,以總成績依類別決定錄取順序;成績相同時,依序以「教育專業科目」「國語文」成績比較決定。
若因補充規定而改變心意,且欲放棄「切結報考小金門教師並享受加分優待」時,應於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三時以前向甄選委員會(金湖國小教務處)提出書面放棄聲明,逾時視同願依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