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男子周木春企圖走私海洛因毒品赴台遭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六月間在尚義機場查獲的旅客夾藏海洛因闖關案,經金門地院檢察署偵查終結後,將在押台籍男子周木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林圳義在起訴書中指出,家住台中縣太平市的周木春(三十六歲)及姓名不詳之大陸地區人民,涉嫌在今年六月九日凌晨二時,由該不詳姓名者於古寧頭海岸將一級毒品海洛因磚六塊(總重二千二百五十六點七八公克)交給周木春。並由周木春帶回下榻的海福大飯店。
周木春將其中一塊海洛英磚切割為二小塊及二小包,以膠帶黏貼於左右胯下及長褲腰際內襯中,六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三十分企圖從尚義機場搭乘立榮航空班機闖關返回台中,為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員、縣警局及航警局員警當場查獲,扣得前述之毒品,進而在租住處搜獲其餘毒品及美工刀、鐵鋸等犯罪證物。
經調查後,檢察官認為周木春確有參與運輸毒品,且經法務部調查局鑑定後確認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昨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嫌,將周木春提起公訴,並求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