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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海釣船赴廈門返金時涉嫌走私毒品四名台籍人士遭提起公訴並求處有期徒刑十年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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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間以海釣前往廈門旅遊的四名台籍人士涉嫌走私二級毒品美沙冬案,金門地檢署昨日偵查終結,將涉嫌人郭坤龍、許生賢、邱義祥、李政國等四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年。

家住屏東縣的郭坤龍(三十七歲)、邱義祥(三十四歲),及高雄市的許生賢(二十六歲)、李政國(二十三歲)四人,今年四月十日上午未經申請許可,即搭乘金門縣籍宣祥號海釣船從新湖漁港報關出海,前往廈門地區旅遊,十二日返港時,為檢察官率縣警局、岸巡總隊人員當場查獲夾帶六瓶不明液體企圖闖關。當時四人還假裝飲用裝在保特瓶中的不明液體,並辯稱是「保肝藥」,經送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後,確認為二級液態毒品美沙冬,總重五千一百四十五公克。

偵辦該案的檢察官林圳義在偵查後認為嫌疑人所辯並不足採信,加以美沙冬具高度成癮性、濫用性,對人體生理與精神上均具嚴重傷害性,而郭坤龍等四人走私數量龐大,因此依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年,查扣之毒品宣告沒收,以嚇阻不法走私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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