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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研究班金門班招生中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省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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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為提升公務人員在職進修與學術研究之層次,擴大中、高級公務人員知識領域,並提高行政效率,及對公共事務領域知識,委託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辦理「公共事務研究班(金門班第四期)」,省府歡迎各單位符合招生條件且有意進修者,於本月二十二日前逕洽省府人事室索取報名表,電話三二○一九五轉一三二。

省府指出,招生對象為現職各機關(構)三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編制內年齡在六十歲以下之公務人員。且在政府機關(構)連續服務滿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考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且未受懲戒處分、刑事處分或平時考核功過相抵後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同時具有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和依有關教育部法令具備以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碩士班資格者。報名由省府統一選送,在經該校審查甄選同意。

至於所稱以同等學力參加者,須具有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課程未修習外,其餘各年課程均已修習完畢,經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一二八學分以上者。曾在專科學校畢業,持有畢業證書,其為三年制者應經從事相關工作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應經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專科進修補習學校結業經資格考驗及格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者。上述資格之一者。

預計招收人數一班四十人,開班日期自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上課地點在本縣金城國中;每人每學年應繳學費新台幣陸萬元整,學員先行繳交學分費,待學期末成績通過後再與各所屬機關單位申請學分費補助。而開設的課程有公共事務管理、概論新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與行政統計(上)、公共事務管理專題、研究方法與行政統計(下)、公共政策分析、大陸法律概論、人力資源管理。每科修讀學分為二個學分,授課時數每科三十六個時數。修讀期滿且成績及格之科目,由該校發給學分証明,但不授與學位;結業後若考入該校公事所碩士班,依法取得學籍後,得依該系所規定酌予採認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及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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