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排列離島綜建實施方案子計畫優先順序預定今日彙整後陳報內政部

縣府排列離島綜建實施方案子計畫優先順序預定今日彙整後陳報內政部
應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會議的要求,縣府昨日再次召開會議,針對地區研提的六十項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子計畫進行優先順序排列,預定今(二)日彙整後陳報內政部。
該項綜建實施方案經過多次中央、地方的會議研商,八月廿九日再次召開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十四次工作小組會議時,要求各縣市政府重新調整並排列實施方案各子計畫之優先順序,作為審查九十三至九十五年離島建設基金補助之依據。縣府遂依據中央之要求,於昨日邀集縣府各局室、府外各單位主官、管召開會議,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副縣長楊忠全、主任秘書翁廷為等人均出席參加。
離島建設基金九十二年度已確定將補助金門縣八億四千七百三十一萬元,在八個所謂離島縣市當中,金門獲補助金額排名第二,僅次於澎湖縣的九億六千餘萬元。昨日召開會議研商的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度基金補助額度,金門縣暫時以三十五億零七百八十萬元為最高容納額度進行編列。縣府計畫室在會中建議,可參考澎湖縣做法,倘若建設計畫為中央獨自編列經費補助者優先排序,若完全由縣府自籌經費者則排序較後。
為避免計畫經費相互排擠,計畫室並建議金門大橋及水頭商港等重大投資應排列在所有計畫加總後,超過三十五億餘元「安全門檻」邊緣,儘可能爭取中央將補助經費編入各部會公務預算中。
縣長李炷烽則認為,不僅金門大橋、水頭商港應該排在「安全門檻」邊緣,包括金門文化園區等已奉核定之專案型重大投資建設,以及急重症後送計畫、動植物防疫計畫、污水下水道系統、運輸道路改善、公共車船系統改善等,都是中央原本例行的重要工作,都該排在門檻邊緣,才能迫使中央重新調整思維,編列預算補助真正有迫切需求的離島縣市。
李炷烽並指出,離島建設基金之設置宗旨在於補助偏遠離島改善居民生活設施,但基金成立後,中央各部會一股腦把原本放在公務預算中的補助經費全部塞進基金內,完全偏離了立法意旨與基金宗旨。地方政府迫於現實,不得不在這既定且有些不公平的遊戲規則中,絞盡腦汁為縣民謀取最大利益,會議結論所排定的優先順序,也不代表縣府是否重視該項建設,而是爭取中央經費補助的策略使然。
經過討論後,縣府已排列出六十項計畫的優先順序,其中金門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運輸道路改善工程、公共車船系統改善計畫等三項,將不佔用額度,由內政部與交通部編列預算專案補助。其餘各項計畫並進行部分調整,將於今(二)日立即陳送內政部審議。
該項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中央已暫定九十二年度由離島基金補助金門縣八億四千七百三十一萬元,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度則以三十五億零七百八十萬元為額度上限進行編列,加上中央專案補助的五億九千五百九十五萬元,以及縣府相對自籌的七千零三十萬元,方案的總金額為四十九億六千九百二十一萬元。與其他離島縣市相較之下,金門縣綜建實施方案總金額排名第二,但僅及澎湖縣綜建實施方案的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