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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向立委吳成典陳情台灣開放外勞入台工作金門應可引進「陸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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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本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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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籍立委吳成典暨其國會助理團隊下鄉巡迴服務期間接受民眾陳情,其中事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權責部分,經陸委會函復強調有關開放大陸勞工進入金門工作問題,事涉本國勞工需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管理問題及外籍勞工政策等相關問題,需做整體考量。

有關民眾陳情指出「台灣既然可以開放外勞進入台灣地區工作,金門離大陸最近,政府應開放「陸勞」進入金門工作」乙案,陸委會答復表示: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實施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有關開放大陸勞工進入金門工作問題,事涉本國勞工需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管理問題及外籍勞工政策等相關問題之整體考量,而程序上亦須經由主管機關在整體政策衡酌後,送請立法院議決同意後始得為之。

另針對「民眾依法申請赴大陸探親、商務、旅遊,以及邀請大陸地區人士來金參訪事宜,陸委會審查牛步化,亦不說明駁准理由,影響行程規劃」乙案,陸委會指出:有關兩岸「小三通」人員往來事宜,按符合「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人員,得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在金門馬祖所設服務站申請許可核發入出境證,經查驗後由金門、馬祖進入大陸地區;又依辦法第十條之一規定申請專案許可者,由境管局依申請案件、申請期程排定會議進行審查,並以所申請活動與兩岸「小三通」有實質關聯性並有助於「小三通」推動為審酌之考量,應尚無耽誤之情事。

至關於大陸人士申請來金門、馬祖,一般性探親、探病等社會交流活動,均得檢具申請相關證明文件,由境管局逕為決定;如申請從事專業交流活動情形,則或有活動內容、交流主題未臻明確,或團員具大陸黨政軍背景,或未據實填報擔任職務等情形,事涉地方安全考量,主管機關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均要求補正資料、會同相關機關查證,須適當時間審酌決定。

吳成典對於陸委會的答復不盡滿意,將要求陸委會摒棄保守與本位心態,莫對小三通兩岸事務處處掣肘,需正視監察院九月三日對「小三通」實施迄今尚難達成「促進離島地區之建設與發展、增進兩岸良性互動,改善兩岸關係」之規劃目標確實檢討,期能落實「小三通」照顧離島民眾福祉之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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