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湖警查獲七起平均每件需繳罰金十多萬元
酒後駕車實施新罰則一個月,金湖警察所配合實施大執法強力取締,經取締計有汽、機車駕駛人七人酒後開車上路被移法辦,其中.已有五件繳清罰款、保管費並領回違規的車輛,連同法院易科罰金,平均每件要繳交十餘萬元,代價相當昂貴。
金湖警所統計,酒醉駕車實施新罰則,自九月一日起實施當場扣車及繳清罰款才得領車重罰,實施一個月以來,發現酒後開車上路的案件,呈現明顯減少,以往每個月取締酒後駕車至少十五件以上,九月份新制實施經攔檢取締七件,取締件數減少約有一半。
金湖警方指出,從九月一日到三十日經取締酒後駕車違規案件七件中,包括有三輛汽車、四輛機車,目前,已繳清罰款、保管費並領回違規的車輛有五件,還有一輛汽車、一輛機車尚未繳款領回違規車輛,警方提醒民眾注意,千萬不要以為不領回車輛就可以不繳罰款。
據了解,已繳清罰款,並領回違規的車輛五件酒後駕車違規案件,每件罰款從三萬五千元至四萬五千九百元不等,另保管費汽車每日一百元、機車五十元,若再加上公共危險罪遭法院判二個月刑責,易科罰金每月二萬七千元,兩個月五萬四千元,換言之,每一件酒後駕車違規案件要付出十餘萬元代價。
金湖警方表示,如果車主三個月不繳款領車,警方將逕行拍賣車輛。此外,酒後駕車也不得易扣駕照。警方說,重罰酒後駕車確實收到效果,從取締件數即可很明顯看出,駕駛人為了不被重罰,應該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習慣,希望降低因酒後駕車的車禍肇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