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機場增設導助航設備交通部:明年三月架設精密儀降系統
為推動金門機場增設導助航設備,有效改善地區飛航安全,縣府特別利用日前監委地方巡察之機會,提案爭取,交通部來函表示,業請民航局緊急採購精密儀器降落系統乙套,預定可於九十二年三月完成採購及架設。唯架設涉及兩岸空域管制問題,交通部與縣府刻正積極協調陸委會處理,縣府並函請縣籍立委吳成典提案爭取,俾利及早架設、嘉惠地區軍民。
縣府於監委來金之提案中,建議爭取之事項包括:建請民航局在處理程序上,將架設精密儀降系統(ILS),與和大陸會談空域問題平行處理;為解決金門機場夜航問題,建請民航局督促航空公司增開夜航班次,以滿足實際需要;有關金門機場中遠程計畫,應將該機場規劃為台灣、金門與大陸人員轉運專區,並針對金門機場未來整體發展,進行全盤性規劃。
交通部於日前來函表示,該部已平行處理金門機場架設精密儀器降落系統ILS與空域問題,惟空域重疊涉及兩岸互動,刻正協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處理中。
交通部已請民航局緊急採購精確儀器降落系統乙套,預定可於九十二年三月完成採購及架設。惟架設該系統所需用地,其現行使用分區劃定為「機關用地、保1及航站用地」,與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未盡符合,為能順利取得該土地並進行後續作業,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航站用地,俾推動後續事宜。
由於架設精密儀降系統攸關地區軍民行的權益與安全,有關架設用地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航站用地一節,縣府特別協調民航局,由縣府先行就已劃設航空站用地範圍界樁測定,目前業已獲內政部工地重劃工程局允諾優先辦理,俟成果送府後,即可送民航局套繪釐清,釐清後,若需要變更都市計畫,該局亦允循行政程序報交通部轉內政部准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個案變更,縣府再配合相關法定作業程序事宜。
而為利空域管制問題之有效解決,縣府亦函請陸委會積極協助,並請縣籍吳立委提案爭取,俾利架設工作之推動。
有關金門機場夜航問題,交通部則指出,民航局業已完成金門機場夜航之改善工程,目前金門機場平日開放夜航至晚上八時止,若遇春節、清明、端午及中秋等國定節日期間以及受天災、天候或其他特殊因素影響時,該機場夜航時間則不受限制。航空公司可視市場需求增加夜間定期航班或以加班方式申請夜間航班,若遇有大量觀光旅客之需求時,可逕與航空公司洽商包機飛航。縣府也說,將針對鄉親需求,在兼顧安全情況下,持續與民航局及航空公司連繫溝通,盡量滿足鄉親行的便利。
此外,有關金門機場中遠程計畫,應將該機場規劃為台灣、金門與大陸人員轉運專區,並針對金門機場未來整體發展,進行全盤性規劃一議,交通部表示,未來該部及民航局將視兩岸情勢發展及台灣與大陸間往來模式,以最能符合未來經濟市場發展及兩岸發展需要為原則,配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之規劃,適時研擬機場整體計畫以為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