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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中央補助地方財政經費省府從中擷取、控留七千萬元」省府發布新聞稿澄清與說明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省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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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縣議會第四次臨時會會中議員質疑「中央補助地方財政經費,卻由福建省政府從中擷取、控留七千萬元」一事,省府昨日發布新聞稿提出澄清與說明,省府指出,該筆款項與中央補助縣府的平衡預算絕不相干,在省府預算書中均有詳細敘明,且該筆經費都用於金門及連江兩縣的基層建設。並強調,省府預算之編列,係遵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辦理,經行政院核定,送立法院審查,執行之結果送審計部審核,一切均依法公平、公正、透明之原則辦理;也希望爾後不再有此無謂的口水之爭,大家一齊來為省縣之發展及民眾之福祉努力。

省府在新聞稿中指出,在十月十六日報載「省府預留七千萬元私房錢補助金馬兩縣」一文中,部份人士指稱中央補助地方財政經費,卻由省府從中擷取、控留七千萬元,對於該筆款項之專用性與公平性提出質疑?由於部份人士對於預算編列之程序並不瞭解,又未事前徵詢該筆預算編列之來龍去脈,致有此不當之說法,為免因部份人士的錯誤想法誤導民眾,並進而影響省民之間的和諧,特慎重提出說明。

省府表示,眾所週知,金門縣政府的財政拮据,編列預算時,常入不敷出,而縣政之建設,又絲毫不能停頓,故有感於省縣一家,於八十七年度起,省府主席乃親率會計室莊主任赴台,向行政院及主計處爭取補助,蒙行政院體恤實情,故於該年度起,編列一定金額之經費於省府預算內,由省府來執行金門及連江兩縣的基層建設及臨時發生事故之補助,以彌補縣府經費之不足,該項經費自八十七年度開始編列迄今,該筆款項與中央補助縣府的平衡預算絕不相干,並於省府預算書中均有詳細敘明,且該筆經費亦都用於金門及連江兩縣的基層建設。

省府指出,中央補助金馬兩縣的平衡預算,九十年度金門縣為八億八千四百九十一萬四千元,連江縣為四億三千一十一萬五千元,九十一年度金門縣為十億八千四百萬五千元,連江縣為六億七千二百零二萬四千元,該筆補助經費亦均由省府向行政院主計處爭取編列,省府分文未扣,均全數核撥兩縣府,此都有帳可稽,故何來擷取及控留補助款之情事。

省府表示,目前省府預算之編列,係遵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辦理,經行政院核定,再正式編列預算案送立法院審查,通過後再編列預算書。預算之執行,亦遵照中央政府預算執行要點辦理,每筆款項之列支,均需經省府府主席核定,且均用於兩縣,一切均依法公平、公正、透明之原則辦理,且執行之結果,必須呈送審計部審核,若有問題,豈能通過立法院、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處等單位之審核及審定。

省府強調,省縣本是一家,省府之施政,一切都為鄉親著想,一切均以民眾之福祉為依歸,尤其自主席顏忠誠上任以來,對於百姓權益之維護及經費之爭取,均不遺餘力,未料卻遭部份不明狀況的人士誤解,對於這些信口開河、不健康的想法,省府除深感遺憾與痛心外,亦深恐此筆預算若因此遭上級刪除,亦絕非地方之福、鄉親之願,殷盼爾後不再有此無謂的口水之爭,大家一齊來為省縣之發展及百姓之福祉努力,相信這才是真正為鄉親盡心,為地方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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