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繳健保費或醫療費被保險人可利用紓困措施
目前經濟景氣低迷,失業痛苦指數直直升,不少民眾在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健保費或應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中央健保局台北分局金門聯絡處建議,民眾不妨善加利用健保局推出多項紓困措施,以度過難關,並確保就醫權益。
健保局推出的多項協助措施包括有:
分期攤繳保險費─被保險人積欠相關健保費一萬元以上,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保險費者,可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備妥第一期款向所屬的健保局轄區分局提出申請。
紓困基金貸款─經社政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核發﹃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無力繳納相關費用證明書﹄者,如中低收入戶、家庭發生重大事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而無法自立生活、第六類被保險人而生計遭遇困難者。
符合申請紓困基金貸款,可攜帶身分證、印章及社政單位或公所開具之證明書向所屬的健保局轄區分局提出申請,不過,由於申貸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者,另應附醫療費用繳費通知單。
轉介公益團體補助保險費─保險對象(在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加保)無力繳納健保費者,可攜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或因病確屬無法工作而影響生計者請附醫院診斷書),可向所屬的健保局轄區分局提出申請。
門診、急診及住院醫療保障─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需住院、急診或重症、急症門診醫療者,經村里長開具證明者:比照各縣市中低收入戶認定標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無固定職業、家庭賴其生活者、其他足資認定確為家庭清寒者。健保病患可向就診的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應繳交村里長開具之無力繳納健保費之清寒證明。
至於,失業勞工醫療保障─最近一年內曾領取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同時因欠繳健保費而無法換領健保卡者。可至所屬的健保局轄區分局或聯絡辦公室申請換發健保卡(兒童健康手冊)。有關問題可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212-3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