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地區發生廿三件車禍二人死亡
地區上(十)月發生二件死亡車禍,地點均在路口,為防制重大事故再次發生,縣警局要求交通隊及各警察所於每日易肇事時段,針對轄區易肇事路段、路口,編排車巡定點防制車禍兼交通疏導、交通稽查勤務,提高見警率,促使駕駛人於行經路口、路段時能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小心駕駛,以有效減少因車禍死傷人數。
根據縣警局統計資料,本(九十一)年十月份地區交通事故計發生二十三件,與去年同期二十三件相同,但較今年九月份發生之十三件增加十件,受傷人數方面,上個月計二十七人受傷,較去年同期二十人增加五人,與今年九月份二十七人相同,在死亡人數均較去年同期及九月份增加二人,發生之地點均位於路口,由此顯示地區路口、岔路確實是車禍最容易發生的地方,警局除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岔路時,須小心慢行外,本縣道安會報並於日前針對地區路口影響行車視線之障礙物、土堆、雜草等進行調查,敦促各相關單位辦理遷移、剷平、修剪等,以改善行車視線。
另外,縣警局為防制車禍發生,有效運用現有警力,律定各警察所及交通隊應於每日易肇事時段,針對轄區易肇事路段,編排一人車巡定點防制車禍兼交通疏導、交通稽查勤務,將防制作為擴及地區各易肇事路段,提高見警率,期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降低車禍死傷人數。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十月份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駕駛疏失」十三件,「其他因素」九件,「應減速未減速」及「未依規定讓車」各八件,「未保持距離」五件。肇事地點以叉道、直道各十件。肇事時段依序為「十時至十二時」及「十八時至二十時」各五件,「六時至八時」及「八時至十時」各三件,「二十時至二十二時」二件,仍以日間六時至十二時發生十一件,占總件數百分之四十八,為每日主要肇事時段。肇事車種以機車十七輛最高,小客車十四輛,受傷仍以機車十五人為最多。
而上月份警局各項交通執法績效計取締告發六百七十八件,包括酒後駕車七件、無照駕駛三十件、超速行駛二九三件、闖紅燈七十件、超載五件、大型(砂石)車違規三十二件、未戴安全帽四十九件、未繫安全帶十九件、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一件、其他一般違規一七二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