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舉行績效獎金實施制度講習會
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政機關九十二年實施績效獎金計畫,已奉行政院核定,將自明年元旦起實施,縣府昨日特別邀集相關人員進行講習。縣長李炷烽出席致詞時強調,「有績效才有獎金,無績效就無獎金」,這是考核制度未來發展主流,勉勵公務人員應做好心理調適,在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才能在工作上獲得肯定,也贏得民眾的尊敬與支持。
該項研習昨日上午九時起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行,包括縣府各局室暨所屬機關、單位、學校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均出席參加。李炷烽應邀前往致詞時指出,該項績效獎金的評核與發給,將是公務人員考核制度的一大變革,「無績效即無獎金」將是未來的考核機制主流,期勉同仁做好心理調適。李炷烽說,公務人員受領俸給,拿的是納稅義務人的錢,理當在工作崗位上盡忠職守,為民眾提供最好、最快速、最優質的服務,而績效獎金則是鼓勵優秀公務人員的一項機制。李炷烽說,倘若公務員領了薪水卻不能在工作上克盡己職,說得嚴重一點,形同另一種形式的貪污,不僅浪費了納稅人的錢,也浪費了自己的時間與青春,勉勵同仁們發揮所長,在工作上爭取表現,贏得民眾的尊敬與支持。
昨日的講習會邀請到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給與處處長錢士中主講「實施績效獎金計畫與績效評核應注意事項」,專門委員吳進財主講「實務操作演練」,兩人並聯袂主持綜合座談,聽取與會人員的意見。由於考核新制涉及全體公務人員的權益,縣府特別分兩梯次安排各機關、單位、學校業管人員出席參加。
所謂「實施績效獎金計畫」主要用意在強化績效管理制度,提高為民服務及施政品質,鼓勵機關增進施政效能。適用對象包括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及年度進行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公務人員(包含駐衛警、技工、工友、聘用、約僱人員)。各機關所屬臨時、額外人員是否適用,則授權各機關自行衡酌。制度實施後,績效獎金將分為「機關首長績效獎金」、「單位績效獎金」及「個人績效獎金」。
根據該項計畫,未來機關首長績效獎金最高將不得超過八萬元。單位績效獎金之獲獎單位,應衡酌所屬成員個人貢獻程度及工作績效,依常態分配原則分三級以上等第支給為原則,且不得平均分配。個人績效獎金全年度最高不得超過五萬元,且受獎人數以不超過各機關員工總人數十分之一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