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總工會選任職員暨出席全國總工會會員代表本月廿八日起開始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點閱率:467
字型大小:

金門縣總工會第十九屆選任職員暨出席全國總工會會員代表候選人,自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至十二月三日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符合資格條件的會員可於期限內攜帶私章、會員證、相片二張、及填寫候選人登記申請表向總工會辦理登記。

總工會第十九屆選任職員,包括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職員之登記以登記至理事、監事為限。

總工會指出,凡取得該會所屬會員工會為會員,年滿二十歲,並入會滿六個月者,得向該會申請登記為職員暨出席上級工會會員代表候選人,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會職員、會員代表候選人:

具有勞資兩種資格,同時參加勞資兩種團體者。

積欠各該工會會費在乙年以上或欠勞、健保費在六個月以上者。

總工會表示,候選人登記自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三日止向該會辦理候選人登記手續,登記截止一星期內,依收件順序在該會集中當眾公開抽籤決定選票號次,並公告之,不克親自抽籤者由該會代抽,一人不得同時登記為該會理事及監事候選人,申請登記為該會選任職員、會員代表候選人之會員,應攜帶私章、會員證、相片二張、填寫候選人登記申請表,向該會領取二份親自送交該會,經該會會同各該所屬工會符合規定加蓋印章後,提經審查確定者,呈報主管機關備查與公告,並函送各工會各候選人,凡經抽籤決定選票號次後不得撤銷,審查小組由該會現任理事長、常務理監事、總幹事等人組織辦理之,審查小組由現任理事長為小組長負責審查會議之召集,並報請金門縣政府派員指導。

總工會指出,凡未依規定時限來會辦理選任職員候選人登記者不得為該會選任職員候選人登記為理事、監事候選人當選為理事、監事者,應按該會章程第十九、二十條之規定互選產生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常務理事當選人互選產生理事長。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