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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之家明年開辦老人養護業務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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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大同之家原本以能夠自理生活的老人「安養」業務為主,為擴大照顧層面,落實社會福利政策,明年元旦起將進一步為無法自理生活的老人們提供「養護」服務,目前規劃六十床收容空間,三十床為公費,三十床為自費,只要符合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自費養護者每月收費標準為二萬五千元。屆時歡迎地區民眾善用資源,透過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縣長李炷烽在選舉期間開出「開辦老人養護業務」的支票,上任後隨即責成相關單位研擬配套方案,經各單位密切聯繫協商後,已於日昨訂定「金門縣大同之家辦理老人養護業務實施要點」,預定自九十二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該項要點規劃,大同之家「養護」收容的對象,必須在金門設籍滿六個月,年滿六十五歲,未患有法定傳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開放性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傳染性梅毒、愛滋病或氣管切開術留有氣切導管等,且生理條件符合以下兩者之一者,均得申請接受養護安置:一、全身或局部癱瘓致生活不能自理者。二、行動不便日常生活起居需仰賴他人協助,但可坐輪椅者。

原本縣府依據各項成本,計算出每人每月養護收費標準應在三萬元以上,但基於落實社福政策,擴大照顧層面的立場,為了鼓勵民眾善用老人安養照護資源,特別在剛出爐的實施要點中,針對自費者訂定每人每月二萬五千元的收費標準,收費內容則包含了主副食費用、經常費、床位費、照顧費等,且得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台灣地區躉售物價指數之總指數,按其漲幅比例調整,於函報縣府核定後實施。該項收費並不包含急、重病轉送醫院診療所需之費用。

若以「公費」身份進住大同之家者,在與大同之家訂定契約後,由大同之家發函通知進住,進住時須繳交全民健保遷出證明,預立遺囑,且必須在接獲通知後的三十天內進住,否則逾期將視同放棄。

以「自費」身份進住接受養護服務者,需由受養老人、其親屬或法定代理人與大同之家訂立合約,覓妥確能履行契約責任的保證人兩名辦理具保事宜,經金門地方法院公證後,於三十天內辦理進住,逾期視同放棄。

進住大同之家接受養護的受養老人,將由大同之家提供下列服務。(一)生活照顧:包括飲食起居照顧,如協助盥洗、餐飲、洗衣、書信親友聯繫等。(二)護理照顧:由護理人員提供給藥、量血壓、量體溫、翻身等日常護理工作。(三)保健服務:1與特約醫院醫療合作,提供基本醫療服務。2聘請特約醫師至大同之家作各科門診。3提供定期之健康檢查及衛生保健。4視實際狀況及醫師指示施予復健治療。5對急、重病者即送鄰近之醫院予以緊急治療。(四)諮詢輔導:提供有關養護老人之心理諮詢輔導等業務服務,以健全老人心理。(五)休閒活動:為老人安排適當之休閒活動,充實其生活內涵,增進其身心健康。

縣府指出,進住大同之家接受養護的老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終止養護:(一)自願退養者。(二)健康狀況已改善,不符合養護條件者。(三)未繳交養護費達三個月者。(四)違反大同之家有關規定,情節重大,或影響養護老人安全及安寧者。倘若養護老人在養護期間過世,殮葬事宜自費者應由親屬或保證人負責處理善後事宜。不願領回處理或無親屬可處理者,由大同之家代為火化,所需費用由家屬或保證人負擔。公費接受養護者,則由大同之家依據相關法令代為處理。

有意申辦該項服務者,公費養護老人應檢具下列書表證件,由鄉鎮公所函送大同之家,經大同之家派員訪視,審查合格後辦理進住事宜:1、養護申請表。2、保證書。3、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4、國民身分證影本。5、列冊低收入戶證明。6、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所出具未罹患法定傳染性等前述疾病之證明。

若申請自費養護者,應檢具下列書表證件,由鄉鎮公所依規定審查後函送大同之家,經派員訪視並審查合格後,通知辦理簽約及進住事宜:1、養護申請表。2、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3、國民身分證影本。4、進住契約。5、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所出具未罹患法定傳染性等前述疾病之證明。

至於養護費用的計算,根據該項實施要點,公費養護老人之養護費用,將依規定基準由大同之家編列預算支應。自費養護老人進住當月,將依實際進住日數按日計算繳納,每日應繳費用基準為按整月養護費除以該月全月日數計算之。倘若自費老人有請假回家七日以上,因重病轉住醫院七日以上,或依前述規定終止養護而退養者,得按實際日數檢據申請退費(不含床位費)。

自費接受養護服務者,應於訂定契約後繳交四個月養護費為保證金,於離開大同之家時無息退還。入院時應依前述規定繳納當月養護費,嗣後於每月十日前逕向大同之家繳納養護費用。倘若逾期一個月未繳費者,將由保證金扣繳,並即通知親屬或法定代理人補足差額,逾期二個月未繳費者,應由保證人負責催繳,經催繳仍不繳納者,將由保證人負代繳之責。若逾期三個月未繳費,將依所訂契約訴請法院強制執行。

有關新開辦的老人養護業務,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向縣府社會局社會行政課洽詢,屆時也歡迎地區民眾善加利用,為家庭減輕照護老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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