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籍總歸戶制度明年元旦上路
交通部已經決定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車籍總歸戶,也就是說,名下有機車、汽車的人,無論總共幾輛,將來個人都會統一在一個車籍,如果有一輛車欠稅,不管是牌照稅、營業稅,還是罰款未交,將來任何一輛車都不能辦過戶、牌照、駕駛執照,因此,金門監理所呼籲欠稅費的車主要儘速繳清。
配合交通部在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車籍總歸戶政策,金門監理所目前積極清理民眾欠稅款並進行催繳,欠稅民眾如拒繳,明年起所有車籍均不能辦理異動及買新車。據了解,欠稅車主其中有多數均是因為車子已經未使用、或是已經當廢物丟棄,但卻沒有前往監理所辦理停止使用牌照。
監理所指出,車籍總歸戶第一階段實施是汽機車的駕籍管理部份,已於今年九月一日起實施,主要將新考領發照、換補照,及變更登記者,強制將其汽機車駕籍總歸戶,意即同一人駕籍通通歸納為一個地址,至於,為重複領照者則予註銷。
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的第二階段為車籍管理部份,以自用汽車為優先,本縣現有自用汽車數量一萬一千五百七十一輛,至於,機車及營業車輛車籍總歸戶則納入第三、四階段實施,實施日期另訂。
監理所表示,「車籍總歸戶」制度,主要在對新領牌照含新申領牌照、繳註吊銷重領牌照、遺損換牌、過戶車輛、補行照、補登記書者,將其自用車輛之車籍總歸戶。
據了解,「車籍總歸戶」制度上路,影響層面最大莫過於失竊或報廢汽機車,若未依法至監理所辦理報廢手續,甚至繳清積欠的稅費或違規罰鍰,除不得購買新的汽、機車,如擁有其他車輛,也將禁止換照、牌或驗車。
目前,交通部已於十二月一日起對酒後駕車違規者實施駕籍及車籍總歸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經舉發者,管控未結清罰款前,其車、駕籍鎖死不准再新領牌照,含重領及辦過戶買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