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警察所辦預防犯罪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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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慶/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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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警察所為加強青少年學子法律知識,辦理預防犯罪宣導工作,陸續舉辦各項預防犯罪宣導活動,烈中師生五十多人,昨日參觀警察所,所長陳必勇也向學生們灌輸法律知識。
烈嶼國中師生一行昨日下午三時三十分抵烈嶼警察所,活動藉由參觀警察刑事器材、通訊器材、及其他警用裝備等,灌輸學生們警察執勤之辛苦及維護治安之決心。所長陳必勇向學生宣導「不飆車」、「不搖頭」、「不夜歸」、「不援交」、「不遊蕩」、「不輟學」等青少年學生最切身的法律觀念,並與學生作面對面的意見交流,加強法律常識及安全意識之提升。
警察所員警並與學生們作小組的生活諮詢輔導,面對青少年學生五花八門的問題,員警們均和善的予以解答,達到此次「擴大預防犯罪宣導活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