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會敲定臨時會議程
縣議會昨日召開第三屆程序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從十九日起一連五天續召開第六次臨時會。昨會中也審議通過五項人民請願案排入定期會大會議程,七項縣府提案排入臨時會議程審議。
縣議會昨日下午五時二十分許召開第三屆程序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會議由召集人議長莊良時主持,程序委員許玉昭、李沃士出席,包括議會主任秘書李增德、議事組主任甯國平、法制室主任張國丁、組員許世傑,縣府民政局長李增財、主計室主任黃景舜、課長吳財龍、財政局長林德恭列席。
在會中,議長莊良時指出,本次定期會因預算案尚未審議完成,及縣府尚有提案待審,應再召開臨時會繼續審議。
會中也決議自十九日至二十三日接續召開第六次臨時會議程,並通過五項人民請願案排入本次定期會議程中討論,七項縣府提案則列入臨時會議程。
昨日通過人民請願案排入本次定期會討論的有:
|呂科緯為夜間趕時間載客,超速輕微,竟被交通隊開罰單,不合道理,陳請主持公道。
|許金龍為后湖入村道路舖築跳動路面五條,造成村民翁金珠車損人傷,陳請協助處理、並請求國家賠償。
|黃朝勉等六人為前水頭村以前價購之公有財產|金水國小及其附屬校地之所有權陳請歸還。
|鄭彩華等五人為座落金城烏土字三四五等田地荒廢未規劃應用,陳請結合地區需求,修正都市計畫,促使金門地區土地能充分利用
|可倫食品廠黃清海為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至該廠搜索,並指稱經加工之花生都是大陸走私進口的且當場查扣,對本人實有不公,陳請主持公道。
另外,「楊進花等五人請求在金定居案,陳請從寬核淮。」案已解決,免列入。「翁金木為曾送本會兩份陳情聲請聲明再議書,認對本會函復語無倫次、辦理情形有搪塞不睬之意等如非有權限之辦理,應於聲明案」。因已陳情多次未獲滿意,免列入,議會另擇期召集陳情人及業管單位溝通協調。
至於獲排入第六次定期會審議的縣府提案則分別是:
|審議座落金湖鎮中六劃段六一地號乙筆縣有地,因縣民蔡江林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規定申請購回,請同意以讓售原所有權人方式處分案。
|審議「金門縣畜犬管理自治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
|審議座落金寧鄉寧山段二五七地號(寧山庫)縣有地及地上建物七棟,請同意以專案讓售金酒公司方式處分案。
|審議座落金湖鎮中六劃段八六地號(持分二分之一)乙筆縣有地,因縣民周坤火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規定申請購回,請同意以讓售原所有權人方式處分案。
|審議座落金沙鎮高坑劃測段一五三之四、一五六之一地號等二筆縣有地,請同意以公開標售處分案。
|審議座落金湖鎮陳坑段五四五地號乙筆縣有地,茲因陳允居依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規定申請購回,請同意以讓售其繼承人方式處分案。
|審議本縣九十一年度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