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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消防分隊宣導民眾山林田野與居家防火觀念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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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縣消防局「山林田野暨居家防火安全」政策,金湖消防分隊的打火弟兄昨天走上街頭、車站,向商家業者及旅客灌輸宣導山林田野及居家防火安全觀念,同時也加強執行轄區山林、田野進行巡邏勤務,期嚴防火警的發生以降低損失。

金湖消防分隊長許炯揚指出,秋分時節,天乾物燥,目前又逢地區高粱收割時期,為宣導民眾山林、田野正確防火觀念,達到減少火災發生,縣消防局訂定之「金門縣消防局山林、田野火災防火措施計畫」,自昨起將持續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為落實防火宣導政策,許炯揚昨天親自率領打火弟兄、義消及婦女防火宣導隊一行,浩浩蕩蕩在新巿里大街小巷、公車站及計程車招呼站,沿途展開山林、居家防火宣傳,同時散發防火手冊及火警逃生的應變措施。

昨走上街頭防火宣傳大隊,其成員包括有隊員陳梓和、陳俊源、替代役邱明新,許炘明、謝文璟、賴慶峰,金湖義消副分隊長張庭瑞、小隊長辛園超、第一大隊幹事黃莉莉,以及婦女防火宣導隊金湖組組長黃明芳、組員張彩蓮、呂娶治。

許炯揚表示,民眾若需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依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應向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申請,消防機關依申請引火燃燒時間,加強該地區巡邏或派遣消防車監視實施,以避免火災延燒情事發生。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虫害等事由為限。

許炯揚說,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在山林田野間切勿亂丟煙蒂或散播任何火種,以防引起山火;違反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規定者,依消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可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火警發生時請速撥一一九電話,以減少火災之延燒範圍。

許炯揚並也籲請民眾,天氣寒冷應注意瓦斯使用安全,切勿將瓦斯裝於室內或通風不良之處所,以免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或造成氣爆,以歡度一個平安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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