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特教教師助理員甄選廿八日登場
金門縣九十二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十二月廿五日、廿六日兩天在金湖國小資源中心受理報名,十二月廿八日甄選,將正取三個名額,備取若干名,歡迎高中職以上、年齡四十五歲以下等符合資格者親自或郵寄方式報名。
這項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廿五日、廿六日兩天上班時間內在湖小資源中心受理報名,報名可親自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辦理,台灣及馬祖地區居民,可先以傳真傳送,FAX082─332024。洽詢電話330501林賜福老師。
報名資格限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以修有身心障礙暨幼兒教育學分、發展遲緩早期療育之相關基礎課程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具有工作能力者為優先錄用),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民國四十七年後出生)無精神上的疾病者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六、廿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報名時應填寫報名表乙份並附貼最近三月內二吋半身照片乙張、以及繳交身份證(或身心障礙手冊)、學歷證件、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表、男性需附退伍令或乙種國民兵資料,以上證件均需送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後歸還,如因故無法繳送正本或體檢表,得於甄試當天繳送補驗。
甄試日期定於十二月廿八日上午八時至十時在湖小資源中心舉行特教筆試,八時廿分整未進入試場者取消資格;甄選要點分有筆試佔百分之三十五、基本學歷佔百分之三十(碩士以上三十分、學士廿八分、專科廿六分、高中職廿四分)。
另修有相關教育學分及基礎課程佔百分之廿,包括相關身心障礙教育或幼兒教育學分(取得學分證明書)每學分給二分,最高給十四分;參加身心障礙暨發展遲緩早期療育相關課程研習,取得研習證明書者最高給六分,如取得政府辦理或委託機構辦理之研習證明書,每十八小時給一分;取得社團或民間團體、機構辦理之研習證明書,每十八小時給一分。
身心障礙(具有工作能力且無精神疾病)者或婚生子女具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家中(父母親、夫妻)未具有公、教人員者(檢附可資證明或填具切結書),佔百分之十五(最高給十五分)。
這項甄試將正取三名,備取若干名,錄用標準依甄試要點規定計算成績,按總成績最高者依序錄用之(錄取人員經聘用日起三天內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棄權),備取若干名,效期自公布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效,期滿未補自動失效,工作性質為看顧特教學生、協助教學及一般行政業務等等多項。
約僱期限自明年元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關待遇依「福建省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單位僱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所訂,支一等一百六十薪點,年薪新台幣四十萬元。為彰顯本縣落實照顧身心障礙弱勢者之政策,優先晉用具有資格者之身心障礙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