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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遭變更為都市用地致喪失農民身分農民不滿紛向立委吳成典陳情經農委會函覆符合條件者得持相關證明文件續以自耕農身分參加農保

發布日期:
記者: 本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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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紙公文指稱,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當農地變更為都市用地時,由於土地遭變更不再是農地,也喪失了農民身分,造成相當多的農民農保資格遭取消,多起申請農保給付遭駁回,部分家庭經濟因而陷入困境,引起農民的不滿;地區農民紛紛向縣籍立委吳成典陳情,請政府考量農民實際耕作之事實,恢復農保身分,農委會並回復處理方式。

吳成典委員與農委會溝通協調解決此一問題時指出,政府基於地方建設需要,雖然將許多農地變更為都市用地或工業用地,然而,政府因開發速度較慢或沒錢辦理徵收,使得農民還是繼續從事農務工作,但卻因此喪失農民身分,造成農民無法請領農保,影響層面極大,希望農委會儘速謀求解決方案,以紓解民怨。

案經農委會昨(30)日具體函覆表示,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其農地「經都市計畫劃定或市地重劃編定為非農業用地,現仍作農業使用者」,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持相關證明文件續以自耕農身分參加農保:

一、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編定為非農業用地,在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無法依變更後之用地使用,經取得上開法律主管機關核發仍應依原來農業用地使用分區別或用地別管制使用之證明文件者。

二、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編定為非農業用地,在該土地未開發前,經取得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出具該土地合法作農業使用之證明文件者。

上述規定俟經農委會會同內政部訂定「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農地被編定為非農業用地未開發繼續加保作業要點」,報請行政院同意後即可實施,解決了農民繼續從事農務工作,亦可請領農保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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