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船撈過界地區展開大掃蕩
金門縣聯合取締非法捕魚巡護小組,配合海巡隊在金門海域展開「鎮海專案」,於昨日上午查獲越界捕魚之大陸漁船三十四艘,在金門南海域從事捕魚作業,該聯合取締非法巡護小組依漁業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逮捕越界捕魚漁民四十五人,經海巡隊偵訊調查製作筆錄後,依法將魚具、漁獲量查扣沒收,於下午將人船強制驅離出境。
金門南海古崗至泗湖一帶,近日發現數百艘大陸漁船集體撈過界捕魚,金門海巡隊和金門縣政府、金門岸巡總隊、金門區漁會、金門縣水產試驗所組成的漁業巡護小組,於昨日上午八時展開「鎮海專案」,針對大陸漁船進行海上大掃蕩。金門岸巡對在副隊長黃漢松帶領下,派出PP三五二五、PP二0二三兩艘巡防艇,會同水試所水試三號、區漁會金湖一號、凱益一號等三艘小艇,於昨日上午九時許在泗湖外海大岩嶼海域展開海上大掃蕩,大陸漁船看到海巡隊在緝捕漁船,大部分漁船趕快加快馬力逃離,最後逮捕大陸漁船三十四艘,漁工五十四人,將人船押回新湖漁港偵訊。
金門縣海巡隊將逮捕的大陸漁船押回新湖漁港,並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將三十四艘大陸漁船上的魚網全部查扣,捕獲的魚量將沒收予以放流。
金門海巡隊副隊長黃漢松調查指出,這些大陸漁船全部來自大陸福建漳州龍海市,船牌為閩龍農四○一八○等,發現多漁船沒有船牌,偵訊後才瞭解企圖以無船名漁船逃避檢查,最後仍為海巡隊幹員查出,並偵訊製作筆錄。
黃漢松調查指出,這些大陸漁船確認為越界撈捕鰻魚苗,並沒有從事非法危害治安行為,依漁船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將三十四艘漁船上的魚網查扣,船上捕獲的鰻魚苗部分交由水試所帶回,其他鰻魚苗均將其放生,四十五位漁民經海巡隊逐一偵訊製作筆錄後,於下午將大陸漁船人員強制驅離至禁限制水域外。黃漢松指出,金門海巡總隊為配合中央政策執行鎮海專案,針對春節期間維護治安,對非法走私等行為將全面查緝,希望大陸漁船不要再越界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