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舉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勵徵文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舉辦九十二年度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勵徵文活動,自即日起至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受理申請,金門縣政府並鼓勵所屬機關員工踴躍撰寫參加。
這項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勵徵文,徵文內容為:(一)對人事行政研提具體有效之興革意見之研究。(二)探討現存人事行政問題提出可行解決辦法之研究。
作品撰寫方式:(一)題目自定,字數範圍三千字至三萬字。(總字數未在上述規定範圍者,不列入評審)。(二)每篇研究報告應於本文前提供二百字以內之中文摘要,並詳列參考書目於文後。(三)文體以中文為原則;如係以外國文體撰述者,應附送中文譯本。(四)作品文稿體例直式為每頁十六行,每行四十字;橫式為每頁三十行,每行二十五字,均採A4規格單面或雙面打印。
評審標準,創見性(百分之三十)、具體性(百分之二十)、可行性(百分之三十)、文字結構(百分之十)、內容(百分之十)。
獎勵方面,區分為特等獎、優等獎、甲等獎、乙等獎及佳作獎,獲獎者分別給予獎金及獎牌(狀)。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作者資料表各一份,連同作品一式二份及作品電子檔,送交「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十一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企劃處收」,電話(○二)二三九七九二九八轉二○九(電子檔可以電子郵件傳至cpa209@cpa.gov.tw )。行政院所屬各人事機構、人事行政局各單位及所屬機關提送作品時,所有作品並應彙整填列申請作品清冊一份(未列入清冊作品不計入團體獎成績)。而申請書、作者資料表、申請作品清冊,可自行下載利用。
至於徵文期間,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至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截稿(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