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擴大就業受理登記合格縣民應把握機會

公共服務擴大就業受理登記合格縣民應把握機會
行政院推出的「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措施」正如火如荼接受民眾的求職登記。設在縣府社會局的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金門就業服務台昨日特別提醒地區民眾,凡符合一般及特定對象條件者儘速辦理登記,待該預算獲立院審核通過後,用人單位將透過公開、公平之遴用程序進用,以解決失業問題。縣長李炷烽則在縣府主管會報中,要求各單位儘速提具用人計畫爭取經費與名額,為民眾創造就業機會。
該項「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措施」,對象分為「一般」及「特定」兩類。所謂「一般對象」指的是,年齡在三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失業者,且三年內需累計工作經驗達六個月以上。「特定對象」則是就業服務法第廿四條第一項所列:負擔家計婦女、四十五至六十五歲中高齡、持有手冊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且「特定對象」在申請登記參與「公共服務工作」時,不受工作經驗等資格限制。
根據行政院長游錫日昨在行政院院會中指出,該項「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措施」,工作內容將以政府原本推動中的電子化政府,觀光客倍增計畫所需之美化景點環境,社區廚餘回收之宣導、回收、後續處理等工作為主。全年度總經費達新台幣二百億元,預估可在國內創造七萬五千個工作機會。申請登記者將以六個月為工作期,每人合計至多可工作十二個月,每月薪資約二萬元至二萬二千元左右。
金門就業服務台目前正受理民眾的申請登記,有意參與該項計畫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勞保投保資料表影本或雇主開具之註記服務年資離職證明等文件前往辦理,就業服務台電話是:三一一一一九。凡前往登記者,將由就業服務台建立推介名冊,由用人單位透過公開、公平之遴用程序進用。
此外,為了不讓就業資源重複使用,一經參加該項公共服務工作,原本領有失業給付或促進就業相關津貼或補助者,將一律停止領取,待公共服務工作結束後,原本未領完之失業給付得繼續請領至法定期限屆滿為止。
由於該項「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所需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各縣市政府的用人需求、工作地點等資料亦尚未彙整,縣長李炷烽昨日在縣府主管會報中,也特別要求各單位應儘速研提用人計畫,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與員額,為鄉親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