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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核定推動老人營養餐食服務試辦計畫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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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經核定推動「金門縣九十二年度辦理老人營養餐食服務試辦計畫」,實施期間自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施對象以設籍金門縣六十五歲以上之獨居老人,實施方式由各鄉鎮公所負責統籌轄區內獨居老人中午送餐事宜,以使本縣長者能享有良好的餐食照顧暨問安關懷服務。

金門縣九十二年度辦理老人營養餐食服務試辦計畫,是依據老人福利法、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暨實施要點、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辦理,目的在解決老人日間獨居在家乏人照顧之問題,並確保其身心健康,金門縣政府特辦理老人營養餐飲(午餐)外送暨問安服務,期使本縣長者能享有良好的餐食照顧暨問安關懷服務。執行單位為金城鎮公所、金湖鎮公所、金沙鎮公所、金寧鄉公所、烈嶼鄉公所、烏坵鄉公所。

實施對象,設籍金門縣六十五歲以上之獨居老人,實施期間,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實施方式,由各鄉鎮公所負責統籌轄區內獨居老人送餐事宜,金門縣政府將每月定期派員督導、考核,及每季召開送餐工作督導會報。

辦理內容,由各鄉鎮公所輔導轄區內獨居老人,接受參與本送餐服務者,按月造冊列案實施。這項計畫,採送餐食到府方式於中餐時段實施(全年無休),可依老人需要調整之,以免費提供一餐為原則。並由金門縣各鄉鎮參加祥和計畫志工、居家服務員、老人之鄰居、親友等,參採認養模式協助製作餐盒並送至老人家中。餐盒、食材自行遴選,惟應注意營養與清潔衛生,以符合老人個人餐飲嗜好需要。而送餐服務員送餐時應注意老人之精神、身體及用餐進食等情況,若有不適,應反映各鄉鎮公所並協助轉介事宜。各鄉鎮按實際送餐老人數,每月繕造印領清冊,向金門縣政府辦理請款結報。各鄉鎮公所應定期派員訪視各獨居老人送餐情形並做成紀錄,適時督促送餐人員檢討改進。

至於補助標準,由各鄉鎮公所評估符合用餐資格者免費供應午餐,每餐補助新台幣五十元整,另補助送餐服務員交通費十元整,合計每餐補助新台幣六十元整。而經費來源,本計畫所需經費計新台幣三百五十萬元整,由金門縣政府九十二年度社會福利基金─補助及捐助費─對民間之捐助項下列支。

各鄉鎮辦理老人送餐計畫,金門縣政府於年終將辦理考評。成績九十分以上者,各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員各予記功獎勵;八十分至七十分給予嘉獎;成績在七十分以下者,主管、承辦人員將給予申誡以上處分。

根據金門縣政府社會局統計,金門縣獨居老人目前有一百三十人,有意願在中午送餐到府的獨居老人有七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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