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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金門服務處設廉政全功能服務櫃台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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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表示,為落實執行稅務風紀宣導工作,該局政風室特設置廉政全功能服務櫃台,並設免付費服務電話,歡迎納稅義務人踴躍使用。

金門服務處指出,廉政全功能服務櫃台,免付費服務電話:○八○○八九五六七八或(○三)三三九六七八九轉七四九。



記者許加泰

/綜合報導

納稅人如漏報所得違反所得稅法規定,接到稽徵機關補稅或裁處罰鍰等繳款書時,先別生氣,應先了解補稅原因,且雖無逃漏之故意,也不得免罰,縱使提起行政救濟亦無實益。

北區國稅局表示,一般民眾對漏報所得被處罰鍰提起行政救濟,最常主張免罰的理由歸納如下:

一、因未收到扣繳憑單,致漏報所得或未辦結算申報。依規定有所得即應申報,民眾應於結算申報前向扣繳單位查詢申請補發。

二、夫妻分居致未合併申報。依規定夫妻雙方所得應合併申報,如因分居事實無法合併申報應於申報書上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註明已分居始可免責。

三、納稅人委託他人代辦申報而發生漏報行為。民眾雖委託他人申報,效力及於本人,如有漏報仍需受罰。

四、不知受扶養親屬有所得而漏報,亦應受罰。

五、納稅人誤解「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規定,將夫妻所得分開申報。

該局指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二七五號解釋,違反稅法之行為若出於故意固應受罰,即使僅有過失,亦不能免罰。該局並籲請納稅人接獲稽徵機關裁罰處分書時,如有疑義,可先打電話查詢以便迅速處理,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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