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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試辦期限政院公告展延一年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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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實施迄今已滿兩週年,行政院也在試辦期限屆滿前公告展延一年,為了讓未來這一年的小三通能走得更順暢,縣府特別針對年來的實施成果進行檢討,提出短、中、長程的建言陳送行政院陸委會參考,希望中央能妥善規劃,循序推動,為兩岸共創雙贏榮景。

縣府在檢討報告中指出,金門與大陸兩地「試辦通航」(即俗稱小三通)迄今已屆滿二載,小三通的實施,對鄉親往來金廈二地、地區的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效益,雖然在推動的時程上無法盡如鄉親期望,不過,中央對離島的用心,仍然值得肯定,只是,面對著變化日鉅的兩岸關係,以及需求日殷的鄉親壓力,目前的小三通規模與作法,實有檢討與改進的必要。

金門地區因天然資源、地理環境所限,加上長年軍管,各項政經建設停滯不前,小三通政策的推動,無異帶給金門商家業界一劑強心針,鄉親們都期盼透過這項政策的落實,為地區經濟注入新的生命力,提振經濟發展。

縣府指出,「讓兩岸認識金門,讓金門走向世界」是新世紀金門的努力方向與自我期許,我們衷心期盼,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以小三通為舵,引領金門駛出一條嶄新的世紀大道。

在小三通政策執行的成果方面,縣府認為第二年的實施有以下三項較具體成果:一、金門與大陸通航案在兩岸關係中,中央政府已彰顯釋放善意的主動角色。縣府指出,在雙方合作推動下,截至今年十月下旬,航運部分,金廈航線定期客船航班已啟動,目前共有七家客輪業者加入營運行列,包括:我方的「太武輪」(浯江公司)、「馬可波羅號」(大榮海運)、「金龍號」(金廈海運);以及大陸方面的「新集美號」、「同安號」、「鼓浪嶼號」。人員往來部分,金門民眾實際往來大陸人數已逾二萬八千人次。由於人、貨交流的密切頻繁現象,可充份彰顯中央之善意。

二、金門對外孔道|金門港因小三通政策需要而具備與「國際化」接軌的機制。縣府表示,金門港因應通航計畫,已配備完整之海關、檢疫、商檢、人員出入境查驗等機構,其機能足與讓金門對外產生「國際」接軌的機制。

三、激化金門西向發展的思維。金門受體制之限制,五十餘年來的發展思維侷限於台灣。但在區位優勢事實及目前兩岸關係的發展情勢已日趨緊密下,金門在「大三通」之前先行「通航」,透過「試辦通航」直接與大陸的交流與來往,讓金門提早接觸、熟悉大陸政經、社會環境,吸取交流經驗,有利於台灣發展兩岸關係之規劃及金門前途長遠發展之策劃。

金門與大陸通航案執行迄今已屆滿二年,縣府認為,執行過程所面臨之問題如下:

一、政策目標與具體措施存有落差。

(一)促進金門產業發展的利基不足。金門與大陸通航案之政策目標乃在「促進離島之建設與發展」。因此,全案之具體措施,應著重於如何發揮金門的區位優勢,擴大自大陸地區引進相對於台灣本島產業發展有利的因素,強化離島發展利基,以提高國內產業投資金門誘因,帶動金門整體經濟發展。

(二)金門與大陸經貿發展規劃缺乏具體內涵。金門與大陸兩地之經貿商務,政策定位為「邊境貿易」或「邊區經濟合作」。然而,綜觀試辦辦法並未對「邊貿合作」具體內涵(如商貿人員往來、商品輸出入規定、雙邊商業管理、資金、技術引進、關稅優免等)進行規範。

二、「可操之在我」的部分未能充分落實。

(一)對投資大陸的「台商」提供選擇由金門進出大陸的方便管道,未能落實。

(二)大陸商品輸入金門免關稅項目的不切實際。

(三)「岸際灘頭交易」規範問題,尚未形成共識。

三、「除罪化」內涵過於狹隘。

(一)對兩地漁船即存作業型態,未能朝積極性開創方面規範相關措施。

(二)台灣地區產製物品目前仍限制不得由金門中轉大陸地區。

四、「務實面作法」仍有不足。

(一)航點、航線規劃未能充份符合民眾需要。

(二)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之身份與設籍門檻限制太多,大陸來金人員申請手續漫無標準,少數官員一憑主觀,以為取捨,引人訾議。

(三)專案「中轉」的方式未能滿足實需。

(四)商貿進出口作業採「國際貿易」定位並不適宜。

五、「兩岸協商機制」未能適時啟動。雙邊通航事務性作業不能充份配合,減損政策美意。

六、金門港設施配合不及,因應失序。

(一)料羅港區之相關設施相對簡陋不足。

(二)水頭臨時通關中心規模過小。

(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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