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發布人令張水團代理縣政府政風室主任
縣府參議兼代政風室主任陳炳仁屆齡退休後,政風室主任將由課長張水團代理,縣政府已報請法務部核定中。
縣府指出,參議兼代政風室主任陳炳仁屆齡退休案,已奉銓敘部核定,自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爰依法予以免除所兼職務,同時派由課長張水團代理該職,以維持業務正常推展。全案已報請省府層轉法務部核定當中。
張水團,民國四十三年出生,國立政治大學附設空中行政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行政科二專畢業。七十八年金馬地區現職公務人員薦任升等考試安全保防優等,法務部政風人員訓練班第五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基層政風主管人員講習班第四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九職等政風主管培訓班第四期,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組織學習推廣人員初級班,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法進階講習班第二期等結業。
目前擔任縣府政風室薦任第八職等課長的張水團,曾歷任福建省金門縣政府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科員,福建省金門縣政府委任第五職等人事室科員,福建省金門縣政府委任科員,福建省金門縣政府委任助理員,福建省金門縣政府委任隊員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