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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院」設置地點頻遭民眾抗爭無法定案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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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區設置「教養院」一案,金門縣康復之友協會、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及殘障福利協進會昨日聯合發表一份聲明,要求縣府依據心智障礙者之教育、養護、復健、職能訓練等功能需求,同時考量居家、醫療、安全、便利等因素,儘速提出設置方案。

日前民眾前往縣議會的陳情過程中,相關人士對身心障礙者的錯誤認知與不當言辭,三協會也提出嚴正聲明,希望各界還給心智障礙者應有的尊重。

金門地區迄今尚無身心障礙者教養院的設置,使得部分個案必須轉介台省收容,讓家屬台金不得不兩地往返奔波。為了落實對身心障礙者的照顧,縣府爭取到離島建設基金分年分期補助,計畫以總經費七千餘萬元興建一處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九十二年度並有二千二百七十八萬元經費必須儘速執行,但因設置地點頻遭民眾抗爭而無法定案,連帶使得全案陷入僵局。縣長李炷烽二日主持協調會時,綜合與會者的意見,要求教育局與社會局於兩週內提出優惠方案,朝整併教育資源改建教養院方向研議。教育局長盧志輝則於八日前往述美國小就此議題進行溝通,聽取校方及家長的意見。該校家長委員隨後於九日在議員、鎮長、代表等人陪同下前往縣議會陳情,部分人士在陳情過程中的發言,卻又引起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的不滿。包括康復之友協會、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殘障福利協進會等三大身心障礙者團體昨日遂聯合發表聲明。

三協會在聲明稿中指出,政府基於憲法對國民生活的權益保障,生活權的機會平等及全面參與的精神,訂定了「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其宗旨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保障其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規劃並推行各項扶助及福利措施」。

三協會表示,深究其立法意旨,不論社福政策、計畫之方針、推動,以及落實各項社福措施,在在都是政府應盡的基本責任。協會指出,智能不足者的教養問題,主要分為居家照顧及機構教養兩者,教養機構可提供之功能則包括教育、養護、復健、職能訓練及就業等,而地區身心障礙者約有三千人,智障及多重障礙者則有三百七十人左右。如今地區部分智能及多重障礙者被迫必須送往台省教養機構,無法享受居家關照服務;居留在家者,又因教養機構的付之闕如,無法利用機構提供之各項服務,由此觀之,儘速設立教養機構,對地區障礙者及其家庭可謂極具必要性與急迫性。

為落實教養院的建置,各身心障礙者團體早在五年前即開始向政府機關提出訴求,直到去年才獲得具體眉目,地點的選擇上,從金城鎮庵前村的楓蓮山莊閒置空間再利用,到因應教育資源整併所得之閒置校舍再利用,非但沒有得到具體結果,反而讓身心障礙者遭受到極不公平的觀念與態度上的對待,讓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感到十分痛心與憤怒。

協會因此在召開聯席會議後,針對教養院設置及日前的陳情案提出三點聲明,內容如下:

一、政府應儘速有效的、具體的,依照心智障礙者之教育、養護、復健、職能訓練等功能需求,考慮居家、醫療、安全、便利等整體因素,提出教養院設置方案。

二、教養院乃為一結合教育及養護的機構,是社會福利機構,是心智障礙者應有的權益,也是平等人權的具體實現,並非瘟疫惡鬼,不應受到差別的歧視及排擠。對於社會部分民眾及民意代表,在媒體陳情報導中,其詮釋身障者的遣詞用語不當,對身障者的荒誕觀念,皆有待社會大眾自我觀念的矯正與尊重,尤其是在民主殿堂的議會空間發表的言論。

三、身心障礙者及其家人或團體,應以更積極的態度,更具體的行動,理性的爭取法定的權益,改變社會的不當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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