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新湖漁港設施改善工程會議
縣府昨日召開「新湖漁港等三漁港設施改善工程」會議,協調新湖漁港航道浚深部份無法施作情形。縣府主任祕書翁廷為聽取承辦單位報告後指出,針對航道有岩盤影響施工進度,若爆破又恐影響其他施工設施,暫不處置。配合復國墩浚深工程再行處理,同時工程經費減項部份,可依實際測量土方面積核算出施工經費辦理。
這項研商新湖漁港航道浚深COK+000至COK+040段無法施作案會議,於昨日下午二時在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縣府主祕翁廷為主持,出席人員包括縣府建設局漁牧課長林志國、主計室課長吳財龍、金門區漁會林國友課長及坤達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並聽取承辦單位及承攬廠商報告。
承辦單位報告指出,該工程由坤達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以新台幣八百六十萬元整承攬,監造單位為財團法人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履約期限為120個日曆天,為求漁港功能更為完善理想,辦理防舷材工程施作數量追加,合約工程總價調整為新台幣一千零九十一萬五千元整,依工程追加比率增給工期三十五天(預定三月底完工)。
新湖漁港航道浚深,因COK+000至COK+040段有岩盤出現無法施作,經各單位報告討論後,縣府主秘翁廷為指出,目前岩盤部分對航道影響不大,在長遠計劃是要清除,但實施爆破會影響施工設施,故暫不處置,待往後復國墩浚深時再配合施工。同時在清除岩盤之費用計算,經費減項部分,可按實際岩盤測量出土方面積後,計算出工程經費在報縣府核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