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縣長:兵役業務不能由地方政府一肩挑起
縣長李炷烽昨日參加金城鎮公所表揚績優役政幹部暨模範征屬活動時指出,兵役業務應按中央與地方權責來明確劃分,如不屬地方業務,就應回歸中央,假如是地方業務,國防部就要先解決金門籍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不應當兵而被徵兵的補償問題,他也指出,在他立委任內爭取立法通過早期軍方佔用民地補償問題,中央賠償費用偏低得不盡情理,會繼續結合吳立委來力爭到底,維護鄉親的權益。
李縣長昨日中午參加鎮公所兵役節表揚活動,對獲獎的績優役政幹部及模範征屬,表達道賀之意。
李縣長指出,服兵役是憲法賦予每個男丁應有的義務,好男兒以當兵為榮,過去金門雖然不實施徵兵,但金門家戶平均超過二位男丁服過兵役,金門在長期付出義務的同時,中央是否給予應有相對的權利。
李縣長為地區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爭取免除兵役權利的過程說,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原本不用當兵,但卻被國防部徵兵,從八十二年就一直向國防部力爭,到八十九年的立委任內,終經大法官作成國防部處置違憲,但到今日為止,國防部對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權利問題都不願面對,後來緩征的四十位役男,在他就任縣長之後就發給國民兵證,免除當二年兵的義務,國防部對他的作為,有不同的意見,特別是當年承辦業務的上校,現在已晉升將軍。
李縣長指出,兵役業務應按中央與地方權責來明確劃分,不屬地方業務,就應回歸中央,如果是屬於地方業務,中央委辦,也應給予經費,要不然國防部要徵兵,就自己來金門辦理徵兵,兵役業務不是讓地方政府一手肩挑,碰到問題,國防部置身事外,他也要求國防部要儘速來解決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已服兵役役男的後續補償問題。
李縣長也以他日昨赴台參加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有關離島建設條件第九條之一的軍佔民地,在他立委任內力爭立法通過,民眾可以提出申請賠償,但中央卻開出一公頃土地面積才只賠六萬元的不盡情理作法,他當場予以拒絕,並提出金門有許多荒地尚未開墾,中央請人來開懇,可以耕作,縣府願意一公頃付六萬元,諸如種種不合理的作法,只要攸關鄉親權益,定會結合立委吳成典力爭到底。
鎮長蔡輝詩頒發獎狀予績優役政幹部翁自然、模範征屬黃水忠、陳世良、薛永寬、李連梅、洪榮生、董加勝、洪進權、陳林麗音,對他們鼓勵子弟從軍,並在軍旅有優異傑出的表現,表達道賀之意,鎮代會主席陳天成、鎮代表、里長在場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