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性電玩沙警將不定期派員加強查察
為共同維護金門原有的善良風俗,減少賭博之為害,金沙警察所近日不定期派員加強宣導賭博危害,及博奕娛樂觸法之可能性,金沙警察所呼籲業者切勿存有僥倖或貪小便宜之心態,提供他人設置電玩機檯營業而違反法令,賭博性電玩嚴重戕害地區善良風俗,他希望民眾如發現賭博行為或場所,可打一一○或金沙警察所報案電話352260以檢舉不法。
金沙警察所所長邱國豐表示,地區賭風歷久不衰,依然無法完全根絕,最近該警察所接獲民眾檢舉賭博電玩案,賭博性電玩對社會深具負面影響,依法不得經營及供他人設置營業,警方將不定期派員加強查察,一經查獲即依規定處理,另外,警方也發現有業者以室內機械式遊樂場,合法營業掩護賭博電玩的經營方式,也將會列入掃蕩的重點。
邱國豐表示,在台灣傳統式的賭博大致可區分為「文賭」和「武賭」,「私場」與「公場」。所謂「文賭」,係指財物賭博輸贏較少,賭博之方式與規則較繁複的,例如麻將、四色牌(什胡仔)等;所謂「武賭」,則是指賭博之方式與規則比較簡單,金錢輸贏比較大且時間較快,亦是所謂之「一翻兩瞪眼」之方式,例如天九、骰子、撲克牌、羅宋、梭哈等。所謂「公場」即設有保鏢、把風、典當財物與借貸處,同時有很多種賭博方式,屬於職業性賭場。所謂「私場」,即一般供賭博之場所、場地與賭客人數較少,大都需要認識朋友介紹才能參與。
邱國豐又指出,有些民眾在自己住家內或私密場所內博弈娛樂觸法的可能性低;不過,在一些情況下,民眾仍有可能觸法,因此特別提醒大眾注意,「賭博」在法理的定義係指「以偶然的事實決定輸贏而博取財物」,除了以麻將、撲克牌、四色牌、天九牌、象棋等賭具,還包括賽鴿、賽馬、賽狗,甚至比大小等,由於都無法事先知道結果,若兩人以上同意以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等具經濟價值的物品比勝負,就構成賭博行為。不過,單單賭博行為就足以構成賭博罪嗎?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賭博財物,就構成普通賭博罪,依法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金。刑法二百六十六條也規定,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刑法裁罰之列。這裡所指「供人暫時娛樂之物」,法界人士指出,例如商人為促銷產品而舉辦的樂透刮獎活動,或以飲食、玩具等物品,在客觀上不足以引起民眾貪念而沈溺其中,均可被視為供人娛樂之物。由於賭博罪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賭博才能成罪,因此有不少民眾認為在自己家裡與親朋好友小賭一番,就沒有違法的問題。這種認知基本上沒有問題,但若有下列幾種情況發生,民眾仍可能有觸法之虞。
該所指出,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意圖營利而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就觸犯了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因此,若民眾在春節期間於友人家中聚賭,但需付給場地費,則提供場地的主人就可能吃上官司。除了提供場地抽頭要吃上官司,社會秩序維護法也對在非公開場合的賭博行為有具體罰則。或因打牌的噪音過大而使鄰居勞動警察出面關切,依據社維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可裁罰新台幣六千元;若再被發現一群人在私人場合賭博,依據社維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可裁罰九千元,而且這個裁罰不以一次為限。還有一種情形也是民眾要注意的,若是使用能預先知道結果的賭具賭博,也就是一般所謂的「詐賭」,就構成了刑法上的詐欺罪嫌,依法可處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