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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位大貨車駕駛抵縣府陳情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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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王再生昨日上午率同二十多位大貨車駕駛前往縣府陳情,抗議砂石專用車登檢制度嚴重影響業者生存空間,王再生並希望再給業者一個月的寬限期,並參考他縣市做法,在合法與考量業者生計間尋求平衡點。

昨日上午十時許,幾十輛二十一噸的大貨車停靠縣府門前的民生路上,二十多位業者在王再生率領下進入縣府陳情,警方也出動警力維持交通,副縣長楊忠全並出面聽取業者的陳述。

據陳情的業者指出,金門離島貨物來源相當有限,運費低廉,車輛維護費用偏高,為了謀求生存,平日除了砂石之外,不論酒糟、垃圾、廢棄物都得來者不拒,縣府日前行文給金門縣貨運工會要求轉知會員,警方將自二月一日起將依交通部「裝載砂石土方車輛使用專用車輛或專用車廂規定」進行嚴格取締,倘若按規定切除部分車斗,貨廂容積只剩下四立方公尺,業者又如何生存。

業者並舉例同屬離島的澎湖縣、連江縣的作法說,兩縣砂石車車斗容積分別可承載十及十二立方公尺,他們要求縣府比照他縣市放寬標準,至少也能比照已登檢的砂石標示車,以七立方公尺為載重上限,留給業者一條生路。

業務主管機關縣府建設局及金門縣公路監理所則表示,交通部早在民國八十五年即訂頒「裝載砂石、土方之傾卸式車輛登領砂石車標示牌及超載取締作業規定」。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又修正為「裝載砂石土方車輛使用專用車輛或專用車廂規定」,並持續修訂相關內容。由於地區砂石車輛均不曾辦理登檢為砂石標示車,依法僅能以核定載重量除以規定比重一.五,以所得之數值為貨廂容積之立方數上限,亦即以所謂「總重量法」計算載重上限。

縣府指出,該項規定是全國一體適用,有關澎湖、連江縣是否有其他做法,還必須進一步查證。而目前地區已有兩部二十一噸合法登檢的砂石專用車,基於維護合法業者權益,以及保護大多數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立場,仍須依法嚴格執行,盼業者以大局為重,共同配合。

對縣府官員的解釋,業者相當不滿,認為地區是離島,中央政策並非全部適合地區特性,縣府應採因地制宜的措施,為當地業者與百姓設想。

經過議員王再生居間協調,並與副縣長楊忠全及縣警局副局長楊肅凱等充分溝通後,王再生希望縣府及警方給予業者一個月的寬限期,同時儘速調查其他縣市做法,兼顧法理情,在依法行政與業者生計之間找出一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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