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建議在大金門開辦全日制托兒所
有關議員建議縣府速於大金門開辦『全日制托兒』案,縣府指出,受限於地制法之員額編制與經費,目前烈嶼鄉托兒所仍為試辦性質,縣府未來將積極輔導未立案托兒機構依法設立,並檢討運用縣有閒置空間與設施鼓勵民間設立托兒機構。
近年來社會快速變遷,已婚婦女投入勞動市場,雙薪家庭人口日增,連帶衝擊家庭結構與功能的轉型,托兒業務也成為現行社會福利重要一環,幼兒托育不僅是個體終身發展的重要關鍵,亦是一切教育啟蒙,縣府於八十八年六月起選擇由烈嶼鄉先行試辦托兒業務以來,成效不錯,議員許玉昭、許華玉於第三屆第六次臨時會即以議員提案「請縣府速於大金門開辦『全日制托兒』案」。
縣府社會局在答覆時指出,本縣轄內截至九十一年十月底全縣之人口數為五萬八千五百八十二人,六歲以下兒童人數為五千一百二十八人,約佔全部人口數百分之八,其中四足歲以上的兒童就讀本縣公立幼稚園共有一千三百零五人,據縣府教育局表示九十二學年將實施幼稚園大班(滿五歲)全天制的幼教業務;另本縣目前托育機構有烈嶼鄉試辦托兒所一所,招收三班幼童(免費托兒,共計五十二名,立案私立育英托兒所一所,招收四班幼童,共計一百零三名(自費);另本縣未立案私立托兒所計十一所(自費),共招收一百八十七名學童,本縣三歲至五歲幼童人口數為二千一百二十九名,迄今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共招收一千六百四十七名的幼童,約佔該類人口數七成以上;本縣與臺灣省各縣市經濟與產業結構明顯不同,勞動人口閒置率較高,據私立托兒所表示,幼兒受託之需求明顯偏低(每所受托幼童大約二十名上下人數),且是項托育業務非屬國民義務教育之範疇,加上地區婦女就業機會有限,除了一般雙薪家庭及就業婦女有迫切性之託而需求外,大都由母親或親屬自行教養照顧。
社會局指出,縣府為維護地區兒童身心正常發展,保障兒童福利及考量雙薪家庭人口日益增多之需求,於八十七年即推動各鄉鎮免費托兒業務,經各鄉鎮依其人力編制、場地環境檢討並於八十七年十月二日擇由烈嶼鄉先行試辦托兒業務,該鄉八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完成籌備、規劃作業,八十八年四月完成托兒所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專業人力、場地、設施設備),八十八年六月正式招收三至四歲幼兒公費入學,其招收對象為設籍該鄉之幼兒年滿三足歲至四虛歲且需住滿(三個月)以上之幼兒,經費來源均由縣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年度經費約需新台幣三百五十萬元整,若以受託人數六十名計算,每名受託幼童政府每年約需負擔台幣六萬元整),本縣因囿於地方制度法,員額編制、經費等相關問題,目前仍為試辦性質,至今該鄉尚未完成合法組織編制;另大金門各鄉鎮依據地方制度法之相關規定,面臨相同的問題至今尚未辦理是項托兒業務;目前中央政策以獎勵民間辦理托兒業務,台省各縣市托育業務也正積極朝向公辦民營的方向作規劃與推動,以減輕政府財政支出,提升服務效率與品質。
社會局表示,以烈嶼鄉受託幼童(免費日托)為例,本縣三歲至四歲幼童約一千三百七十八名,若全面開辦,縣府每年需編列新台幣八千二百六十八萬元之相關預算支應(場地、設施、設備費用另計),經費龐大,縣府恐無法負擔。而人力員額編制方面,依據托兒所設置辦法之相關規定,以目前本縣三至四歲兒童人數,需設置保育人員約四十六名,各所主任一名共計五名,但目前各鄉鎮並沒有此項專職人員編制,若以烈嶼鄉托兒所採約聘僱方式晉用,全年所需經費約新台幣三千一百萬元整;如推動民營化此項費用則政府不必負擔。因此,縣府未來努力方向,將積極輔導未立案托兒機構依法設立;並檢討運用縣有閒置空間與設施鼓勵民間設立托兒機構;加強托育服務「質」與「量」的同步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