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建議縣府推動市容改善計畫
議員在第三屆第六次臨時會提案建議縣府推動執行市容綠、美化及市招整體改善計畫,以提升地區觀光旅遊形象。縣府指出,市招整體改善計畫必須商家有意願配合,無法強制執行,較不易顯現成效,而推動市容綠美化工作考量現況則建議以盆栽美化方式進行,不過除了經費外,在執行面仍須商家或住家支持才能執行後續管護工作。
由議長莊良時、議員許華玉、張光海、許玉昭、洪麗萍共同提案「建請縣府推動執行市容綠、美化及市招整體改善計畫,以提升地區觀光旅遊形象。」
提案中指出,本縣自戰地政務解除後,開放觀光迄今,均自期以觀光立縣,大力行銷金門之觀光產業;為回顧目前整體市容景觀,若欲成為一流之觀光旅遊城市而言,尚有一段路要走;市容綠、美化及市街招牌整體規劃,影響視覺觀瞻甚鉅,建請縣府優先列入施政項目。
並指出,目前縣府雖已對於各重要幹道進行重點之綠、美化,期盼亦能在居民生活環境之週邊市區,加強重點之綠美化,對於市街之廣告招牌能有一整體規劃構想,並設計若干具有地方傳統特色之市招,以輔助之政策獎勵商家參考改善。
縣府建設局在答覆時指出,有關市招整體改善計畫,縣府於八十九年配合經濟部商業司輔導規劃成立金湖鎮形象商圈時,以獎勵補助方式鼓勵商家(復興路、中正路及自強路等)配合統一市招形象,惟本補助方案並無法強制執行,需商家有意願配合參與,故推行以來僅復興路市招配合換置之數量較多。
另有關推動執行市容綠、美化工作部分,目前各鄉鎮主要市街水泥化相當普遍,欲再推動植栽美化有其環境限制,可考量代替以盆栽美化方式進行市街綠美化,惟在執行方面尚須各鄉鎮有意願配合並徵得市街商家或住家支持執行後續管護工作,在這些配合條件允許下本案才能具體有效執行。另在年度經費部分,縣府施政計畫原編列鄉村整建預算七千萬元,即以本縣四個市區市容改善、街景再造為重點,以營造綠美化之優質生活空間,惜未獲議會通過,縣府計畫在下次追加預算時提請審議,亦請鼎力支持,並當以議會所提之意見列為改善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