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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水權業務推動小組召開會議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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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自去年推動水權登記制度以來,截至昨日為止共受理一百三十五件申請案,核發五十五張水權狀。縣府水權業務工作推動小組昨日召開會議,針對土地所有權人旅居台灣或海外,聯繫不易等個案,將同意以「切結書」方式辦理,以排除民眾申登過程中所遭遇的困難。有關灌溉用湖庫及農塘,會中也決定將由水廠及縣府農政單位統一申請,再開放農友申請「共有水權」。

水權登記制度自去年十二月一日起受理申請以來,截至昨日為止,已受理一百三十五件申請案,其中一百二十八件已完成現場履勘,僅一件遭退件,兩件需要補正,總計已發出五十五張水權狀,其餘申請案件正進行公告程序。縣府水權業務工作推動小組昨日第二次召開會議,針對民眾申登過程遭遇的困難進行研討,由小組召集人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主持,水利署科長王文漢、法律顧問李志澄、小組副召集人縣府參議蔡是民及各鄉鎮公所小組成員均出席參加。

前次會議雖已達成多項共識,但在會議記錄送達後,各單位卻又對決議內容有不同意見,遂於昨日的小組會議中再次進行討論。自來水廠業務承辦人因故請假,出席代表又不瞭解狀況,翁廷為在會中對水廠輕忽的態度相當不滿,強調金門首度開辦水權登記制度,各單位應重視縣府推動該項制度的決心,倘若民眾遭遇任何困難,應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盡量朝便民的方向努力。

由於金門「僑鄉」的特色,許多土地所有權人均旅居台灣或海外,而水權登記時要求申請人出示同意書,對部分民眾造成極大的困擾。經會議討論,初步決定將同意申請人提具「切結書」及可直接證明無法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之證明,並於水權狀上註明「日後如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異議經查證屬實者,立即撤銷本水權狀,申請人或代理(表)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在一般湖庫及農塘的水權方面,經昨日會議討論,如以公共給水為目的所開發的湖庫,基於保障民生用水的前提,將不准一般民眾申請水權。如以農業灌溉為初始目的之湖庫,則將由自來水廠辦理水權總登記,並在水源供應無虞的前提下開放申請「共有水權」。此外,金門地區計有一百六十餘座農塘,為了便利農友取水灌溉,小組會議建議由縣府農政單位或委託農會、集團栽培班等社團統一申請,再分配農友使用。

地區旅館業者抽取地下水的部分,將比照台省要求業者優先使用自來水,不足的部分才准予抽取地下水。至於一般民眾申請的家用及公共給水,小組會議決定將以最長的年限一次核給十年水權,以降低對民眾造成的干擾。

為了鼓勵民眾辦理水權登記,縣府訂有一年的優惠期,凡在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前(含十二月一日)將申請案送達縣府者,將給予免收登記規費的優惠。若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後送達者,則登記規費按全額收取。縣府也特別提醒民眾把握時限儘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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