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東光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即起受理申請
為獎勵殘障青年努力向學,獎掖俊秀,財團法人東光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四月十日止受理申請,凡殘障青年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或一般青年就讀大專院校電子電機科系者,且教育部有案之在學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可檢附相關證件提出申請,洽詢電話:(○二)二七六八四一三一~四。
財團法人東光文教基金委員會表示,該項獎助學金申請對象分三部分,凡殘障青年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所、與高中職之學生,一般青年現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電子電機科系、研究所者,或大專院校學生情形特殊經董事會特准者,持有校方出具之有效證明者,皆可檢附相關證件,並填妥申請表,於申請時間內逕寄:桃園市永安路一三四四號收即可。
申請殘障青年凡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五專四、五年級者,其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証明者。或就讀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証明者。申請一般青年者,現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所電子電機系,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証明者。
申請人應繳交證件為填寫申請表,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証影印本一份(應證明未領任何獎學金、助學金及公費之事實),成績單,傷殘手冊影印本(正反面)或公立醫院傷殘證明,並自即日起至四月十日止接受辦理。
該項獎學金申請不定名額,申請殘障青年現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獎學金每名每學期壹萬五仟元,殘障青年就讀高中、高職每名捌仟元,一般青年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所每名每學期壹萬式仟元,各組申請人數超過名額,以成績之高低順序。至於限制條件:受獎學金人,通知領獎時必須根據該會核發獎學金核定通知書、填具收據、加蓋私章、註明身分證號碼郵寄該會領獎,不能在規定或展延時間內具領時,視為自動放棄論,將該獎學金收回專戶保管不再頒發。
財團法人東光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之設置,係由華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企業捐贈總額新台幣二千萬元為基金,依基金孳息所得多寡支付獎學金名額,藉以獎勵殘障青年就讀中等以上各級學校,俾能達成殘而不廢,及獎勵一般青年就讀大專院校電子電機科系,以發展國家工業教育為目的。